村委会发“纸钱”背后有几重鬼影?
(2010-09-08 21: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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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村委会发“纸钱”背后有几重鬼影?
杨 涛
近日,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村民称,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币发给农民,已分发941张。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行,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钱却要等到60多岁。(中国广播网9月7日)
农历七月十五—--中国传统的祭祀祖先的中元节已经过了好些日子了,可是,红楼梦村的村民婉言仿佛仍然生活在鬼域之中,他们居然还拿着村委会发的纸钱--代金券,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世界真奇妙啊!
之所以说这些代金券是“纸钱”,那是有根据的,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些代金券虽由村委会印制,并得到镇政府的批准,不过,这明显与法律相违背,这不是“纸钱”还是什么?
村委会既然能发出“纸钱”,这说明幕后的鬼影重重。第一重“鬼影”在于,现在被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占用的地,原来是村集体企业红楼梦酒厂所有,而这个酒厂的土地来自于当地农民,但是,吊诡的是,早在1996年,这块地就被转化为国有土地,但事实上,“96年的征地是一个非常之绝密计划,只有极少数人知情”,被占地的农民并没有“按当时的政策就是农转非,然后给失地的农民工购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采取相关的安置工作”。那么,当时的村委会怎么能偷偷地将这块地转为国有,而当时的政府有关部门怎么能就这样批准转为国有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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