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通缉不是2000元赔偿所能遮蔽
(2010-08-01 2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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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通缉不是2000元赔偿所能遮蔽
 
在广州打工的陆丰籍女孩林贝欣从未出过省,却被浙江义乌警方作为匪首“通缉”。7月16日,19岁的她被关进看守所,其后更千里迢迢被移送至浙江义乌,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7月28日凌晨,女孩林贝欣终于回到广州。虽然当地警方承认确实“抓错人”,并且通过正式道歉并删除通缉信息,但留给女孩林贝欣的心灵创伤却一辈子都很难痊愈,她拒绝了警方2000元的赔偿,只拿了100元作为应急,孤身回到广州。(《信息时报》7月29日)
无意中丢失身份证,可能会给自己住宿、出行带来麻烦,但谁也不会想到会给自己带来被通缉的命运。然而,陆丰打工妹林贝欣却遇到了,并且不仅是被错误通缉还无辜丧失十多天自由,仅仅是自身的一次小小失误,公权力机关却给她带来如此巨大的伤害,情何以堪?
 
 
 
比起其他错误通缉的案件,警方拒不道歉甚至连错案的案底都不愿意消除相比,义乌警方更为明智一些,他们不但向林贝欣口头道歉并拿出2000元补偿金给她,作为此次错抓赔偿。当然,林贝欣不愿意接受这样道歉和赔偿,的确,对于一个无辜的公民,从天而降这样的一个伤害,绝对不是2000元金钱补偿的。我们更希望的是,警方应当反思整个事件的过程,找出问题之所在,查清责任人,并必要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更重要的是,对于错误通缉之类的事情,警方如何采取更为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无辜的公民不再被错误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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