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龄鉴定能为“嫖幼”法官洗脱罪名吗?
(2010-05-19 0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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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骨龄鉴定能为“嫖幼”法官洗脱罪名吗?
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对此,受害人及其亲属们都表示难以接受,于是再次向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求。(《生活新报》5月16日)
法院认为杨德会无罪的一个主要依据是根据鉴定机关2009年5月对被害人小雯所作的骨龄鉴定,结论为其年龄在14周岁与16周岁之间;公安机关出具的小雯户口证明,记载小雯的出生日期为1995年9月28日,该证据与骨龄鉴定结论不一致,不能得出“案件发生时,被害人小雯属于未满14周岁幼女”的唯一结论,因此,公诉机关“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的指控,证据不足。
所谓骨龄是骨骼年龄的简称,是人体生物学年龄的重要内容,是用骨骼的生长发育成熟和衰老的规律来推断年龄的。有消息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室可通过活体的肩、肘、腕、髋、膝、踝六大关节X线片上所示的骨骼发育情况,能准确地推断个体年龄,将骨龄与实际年龄的误差控制在±1岁范围。但是,有关骨龄鉴定的准确性,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仍然争议很大,有人认为通过各种技术测出的骨骼误差会±2岁甚至更多。而且,由于当今孩子的骨龄发育存在提前趋势,也让“骨龄=年龄”的判定基础出现动摇。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中心对300多名杭州市及周边发达县城的8至18岁青少年随机抽检发现,有近五成青少年的骨龄发育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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