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建立男同性恋酒吧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回归
(2009-12-01 22:01:40)
标签:
杂谈 |
分类: 涛之评论 |
出资建立男同性恋酒吧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回归
2009年11月,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新京报》11月29日)
但在政府层面上,出资为同性恋提供聚会的场所,大理市卫生局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算是“惊险的一跃”。政府的出面出资,意味着政府在观念上已经完全认可同性恋这个特殊的群体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他们是正常人,仅仅是在性取向不同而已。政府出资建立这个酒吧,就是要让这些特殊公民光明正大地进行聚会和交往,而不再像以往一样,在公园的死角和树林的阴暗处,像鬼魅一样出没。
更重要的是,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这个特殊群体,甚至比大龄青年更需要政府的公共服务。11月24日,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性传播已经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同性性行为,它所引起的艾滋病传播已经占到传播总数的32%。导致艾滋病传播的同性性行为,绝大多数来自男同性恋者之间。这表明,同性恋更需要安全的性知识,更需要人们对他们进行性安全的教育。如果,任同性恋群体自生自灭,他们不懂相应的性安全知识,不懂艾滋病传播的途径与危害,就不但会危害同性恋公民身体本身,而且会由他们传播到其他公民身上,进而对整个社会公民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无论是考虑到保护同性恋这个特殊群体本身的健康,还是维护全社会公民的健康,政府都有职责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来进行干预,降低传播的可能性,这种干预就包括政府出资建立男同性恋酒吧这种形式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