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承租的“信赖”利益应当得到政府的尊重
(2009-11-23 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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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涛之评论 |
商户承租的“信赖”利益应当得到政府的尊重
杨 涛
11月21日一早,昆明下起了小雪,但是大型商业区——螺蛳湾批发市场的主干道上,却聚集了上千商户。11月21日上午,云南省最大的商品批发市场——螺蛳湾市场的一些商户,因为不满拆迁要求,聚集到市场附近的交通要道上,一度造成城区交通要道中断将近5小时。(中国广播网11月22日)
在11月21日政府有关方面的通报中,对于商户关心的补偿问题并没有涉及,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也没有安排记者提问。所以,我们并不清楚昆明市政府对这一问题的什么态度。但是,在法律界,对这却有不同的争议。秦兵律师认为,我国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保护承租权流转。政府应该从承租权损失、未来经营权损失、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失等三方面来补偿这部分商户;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况伟大教授却认为,承租权转让是商户间的私人交易,风险应该由双方承担,让政府赔偿这部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商户花了几十万元从别人手中转租螺蛳湾市场店铺,政府说关就关,商户的几十万元损失是明摆在这里,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但是,这种损失到底是政府来承担还是属于市场经济的商业风险,由商户自己承担呢?我们先假设一下,如果商户在螺蛳湾市场的店铺,是因为地震、洪水等天灾因素造成损坏,那么,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去找政府赔偿,因为这跟政府的行为无关,属于自然风险;如果这个螺蛳湾市场店铺因为正常的使用权限到了,政府进行拆迁,那么,这些转租的商户找政府也没有道理,因为,你们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当预见到这种时限到了的拆迁风险。但是,实际上,作为云南省最大的日用百货批发市场之一的螺蛳湾批发市场,是由1989年建成的,距今天也不过20年的寿命,离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也还有很长的时间。因此,作为商户而言,他从别人手中转租过店铺,他基于信赖政府会保障这种至少40年的使用期限,他才放心花几十万元从他人手中转租店铺,但是,政府提前拆迁市场,就将商户这种基于对政府的信赖打破了,政府理应对破坏商户这种信赖所造成的损失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要打开螺蛳湾批发市场商户与有关政府机关对立的死结,就必须双方都拿出智慧和诚意,进行谈判,得出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而不是一味地诉诸强制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