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威胁炸桥获刑与对公权的不信任
(2009-06-02 1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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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涛之评论 |
举报威胁炸桥获刑与对公权的不信任
杨 涛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村民季大海给上级机关打电话称,如不处理村支书的“贪污受贿”行为,就炸毁附近的铁路大桥。苏家屯区法院日前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季大海有期徒刑一年。(《京华时报》5月31日)
仅仅在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有贪污受贿行为”时,季大海多说了一说:“如果不处理,就用手中的60千克炸药炸毁附近的一座铁路大桥”,他就获刑一年,这个代价也忒太了。与他付出同样高的代价的还有广东的一男子陈富超,他为了讨回债务,在广州海珠桥上表演“跳桥秀”,不但被一老伯强行推下桥,警方还声称对其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举报也好,维权也罢,其成本之高,可谓超出想像。
季大海、陈富超他们的这种心理形成,与现实中一些地方举报人屡屡遭到挫折,维权屡屡绝望的的困境有着极大的关系。如果有关部门仅仅在对季大海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治罪,对陈富超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治罪上下功夫,恐怕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举报与维权的渠道不畅通,更多的人对于公权依法执法不信任,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季大海、陈富超使用过激手段和过激言语来举报与维权。甚至,这种治罪对季大海、陈富超本身也会失效,因为如果他们相信他们的过激手段与言语能引发国家机关和公众的关注,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宁愿坐牢也要让自身的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