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子外的权力让四平市成为又一个权利的沦陷区
(2009-04-16 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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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涛之评论 |
笼子外的权力让四平市成为又一个权利的沦陷区
2009年3月26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向媒体通报了2008年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八起典型案件,“省法制办纠正四平市政府行政处罚程序案”名列其中。通报说,投诉人反映,四平市政府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将其合法经营权转让、处置其私有财产的行政行为属程序违法。省法制办认为,四平市政府行政行为属不当行政行为,依法认定原行政行为无效,并要求四平市政府自行纠正。实际上,早在2008年12月12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已向四平市政府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四平市政府自行纠正。然而,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的《意见书》在四平成了一纸空文——四平市政府至今仍没有“自行纠正”违法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中国青年报》4月15日)
在河南灵宝,一位举报政府违法征地的公民被以“诽谤罪”立案,在辽宁省抚顺市,举报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的女开发商于瑾被通缉、逮捕、审判。如今,在这些权利沦陷区又增添了一个新名单----吉林省四平市,这次不是以官员个人命令,而是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形式公然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且对财产所有人进行刑事追诉。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什么时候,我们能指望四平市以及许多类似的地方政府站在笼子里向我们讲话,不再让权利一次次地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