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报亭:有绝对的权力就没有法律
(2009-02-28 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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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涛之评论 |
强拆报亭:有绝对的权力就没有法律
无锡市政府作出了一个让外界觉得匪夷所思的决定:关闭、拆除该市市区1241个报刊便民亭(棚、摊、点)。于是自本周一起,早起上班的无锡市民惊讶地发现,他们再无报纸可买。负责实施这次行动的是无锡市城管局,他们的执法理由是“取缔非法”。这让很多报刊便民亭的业主哭笑不得,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与城管发生关系——无论是当年买亭子,还是每年上交多达几万元的管理费。(《现代快报》2月25日)
清天白日之下,郞郞乾坤中,公民赖以谋生的报刊便民亭瞬间掩没有在灰尘之中,这一切都源于:非法?然而,小小的报刊便民亭真得“非法”了吗? 不,在我看来,非法的只是那个随意拆除公民报刊便民亭的绝对权力。
权力口口声声称这些报刊便民亭是非法的,但权力下达强拆命令又是合法的吗?有关方面在下达强拆命令前,并没有举行听证,没有听取相关利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就擅自作出决策,这明显违背了去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的规定。并且,权力只知道强拆,“连补偿的计划都没有,所有的经营业主都只被要求清除个人物品,自拆或等着被拆,其它一切免谈”,甚至“很多业主已经预交了2009年的费用,现在连退管理费都没人出面”。而《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权力合法性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