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虽然直接提及金融的文字不多,但为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理论和政策支持。
在18届三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我曾经指出:会议给出的最大的亮点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表述。《决定》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决定》正式公布之前,我还很担心后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提法,担心换汤不换药,但仔细研读正式披露的《决定》后,我以为这个担心没有必要。《决定》说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我认为这是看到了问题的实质!
金融的问题不是机构问题,不是产品问题,就是市场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在建立市场体系的金融时,过多看重了金融机构的核心作用,使得一切风险担忧归集在金融机构上,而最大的承担者却是投资者,最大的得益者是融资者,根本的损失是社会资源不能够合理配置的损失。这也造成政府为了监管穷于奔命,形成了有利益的都不愿意放权,没有利益该管的不管的监管怪现象。
这次《决定》将经济学原理诠释的非常完全,市场决定经济,政府弥补市场失灵,这点我在1998年出版的《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一书中谈得很清楚,可惜我们后来的改革忽略了这点,政府变成了该管的没有管,不该管的管了很多,政府显得很累,但效果很差,监管成本不断增加,监管效果越来越差。
《决定》指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看起来就是提了多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但真正的市场化的资本市场,注册制是一个命脉。不过郭树清当政时就提出过“不审行不行”的说法,注册制需要建立一整套的市场配套机制。我们期盼这种专业市场机制建立的一天早点来到。
我不满意《决定》的一点是没有在保护投资者上有任何说法,而一个真正能够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化机制,需要首先站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否则,很难改变现在只管融资,不管融资效果的状况。不过有了市场化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法,相信在金融改革的实践中,会逐步认识到这点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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