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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政治的态度

(2009-08-02 17:13:03)
标签:

政治

政府

自由

约法

胡适

杂谈

分类: 政治

                               胡适对政治的态度

 

1929年胡适在《新月》二卷二期上发表《人权与约法》,要求“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制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

他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一文中说:“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制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

他在《知难行亦不易》一文中说:“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

他在《我们要我们的自由》一文中说:“一个国家里没有纪实的新闻而只有快意的谣言;没有公正的批评而只有恶意的谩骂丑诋——这是一个民族的大耻辱。这都是摧残言论出版自由的当然结果。”“我们所以要争我们的思想、言论、出版自由,第一,是要想尽我们的微薄能力,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对于国家社会的问题作善意的批评和积极的讨论,尽一点指导监督的天职。第二,是要借此提倡一点新风气,引起国内的学者注意国家社会的问题,大家起来做政府和政党的指导监督。”

1931年,他在致李石曾的一封信中说:“我从来不想参加实际的政治,这并非鄙薄实际政治,只是人各有能有不能。我自有我自己的工作,为己为人都比较有益,故不愿抛弃了我自己的工作来干实际的政治。”

1933年3月,汪精卫致信胡适,请他出任教育部长。胡适在回信中说:“我细细想过,我终自信,我在政府外边能为国家效力之处,似比参加政府为更多。”“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点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点虚名,也决不是爱惜羽毛,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身,有时在紧要的关头上,或可为国家说几句有力的公道话”,他表示愿“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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