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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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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开玩笑

(2007-05-16 14:34:13)
标签:

生命

价值

玩笑

分类: 影片影评
 

生命不开玩笑

 

    偶然点开一个老师朋友的博客,偶然看到最新的一篇文字,5月14日发布的,取名《遗书》全文如下:

 

    如果我还没有死,这封信就纯粹是一个玩笑

    如果我突然天灾人祸,那么请那些曾经爱过我和我爱的人为我作一个不算太糟糕的葬礼

    我个人财产不多,凡是电子产品如相机、MP3请转交我的母亲和姐姐

    电脑、手机请转交我爱的那个人;如果那个人找不到了,请某人暂为保管

    我的衣物,请悉数转交我的姐姐,再由她分给适合穿着的表妹们

    我的猫,请送昆明流浪猫、狗收容所

    还有一些不能称之为艺术品的画,请送给喜欢并能像欣赏绝世艺术品的人——    如果找不到这样的人,请转交我的姐姐

    我还有一些私人信件,请尽数焚毁

    我的私人照片,转交我的妈妈和姐姐;如果我爱的人要就给他挑选,如果没有人要,也请尽数焚毁

    其他的东西太多了,我管不了了

    After me ,flood !(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

 

    看完文章,我一阵紧张。这是个“见”过三次的老师,朋友的朋友,大约也算半个朋友。第一次是她随我的老乡,一所职业学院的教务负责人杨老师来家里玩,印象不错,形象很好,气质也很好。喜欢文学,看不出多愁善感。记得那天我与杨老师谈了不少,她算是一个很好的听众。走的时候要了我的博客地址。说是会上网看我的文章。

    以后是在网络上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交流过两次。也看到她的博客,有灵气,写了不少文字。喜欢猫,一个生命的热爱者。后来陆续关注,好像是情感方面出了一些问题,文章经常提及这个话题,情绪有些不对。

    但是,这次的这篇《遗书》让我吃惊不小。我想,无论如何,生命不开玩笑。她的第一句话定调就错了。

    生命是我们最昂贵的一次性消费品。即便如此,我们只拥有使用权,我们理当将其价值尽可能的发挥展现,我们并未创造生命,我们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父母,或者更哲学的说,属于造物主,属于上帝。任何随意想要处置自己生命的行为都是越权了。

    也许,生命中是会遇到一些难以理解的事情,甚至难以承受,但是,又如何呢?只要改变一种思维模式即可解决这些所谓问题。上周末我在大学里开一个心灵成长研修班,其间有一个同学一直很低沉,虽然投入,但是很低沉。直到课程将要结束的时候,她主动要求上台分享,她讲了自己心灵中的一些苦闷,一些经历,一些故事。我说,这有什么?谁又没有问题。即便失恋了,那又如何,年轻人往往难以在感情上难于逾越心情屏障。我说,那该祝贺啊!失去一棵树,却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的走向整片的森林。不正意味着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吗!讲到这一句,她猛然起来跑出了会场。一直在门外留着泪听课的结束。等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收到她的短信:

    “董老师,您好!我是周某某,真心的感谢您给我带来心灵的震撼,在您的指导下,在与学员朋友一起分享成长喜悦的这两天,我几乎忘却了那些伤痛!我努力控制悲伤的情感,我想我还可以做得更好!您辛苦了!我们为有您这样的教练而幸福……”

    过了几天看到这个学生,已经在全力投入工作,在模拟公司做得很出色。

    不就是一些问题吗?一些怀疑,一些欺骗,一些损失,一些伤害。我最能理解。这几天,我一样的遭遇所有这些人间可怕的事件。一个被我完全认同为朋友,并且交往了几年的教授,记住,号称教授,或者贵为教授。隐瞒着我,打着我们的旗号,私自印刷“出版”了自己的专著,欺世盗名,还想陷我们于不义。我一年以后才知道这件事,与其交流协商,他居然说:“我相信您不会因为某些小利而影响师生情。我也相信做任何事情都有商量和协调的!”但是,任何协商意见拒绝回复。20000册书籍,53万元价码的疯狂盗印,而且居然连通知一声的工作都没有做。还认为是“某些小利”,他自己因这种别人帮写的“专著”名利双收,弃朋友的信义于不顾。说他几句,他反而觉得我敲诈他了,想恶人先告状……这是宇宙给我的课程。我也是一辈子遇到最难以接受的课程。但是,那又如何?最难的课程预示着将有最大的回报。

    我想,上苍为每个问题准备了完美的答案,我们要做的就是赶紧寻找答案。

    但是,我们不会开生命的玩笑,他的,或者我的,都是生命。绝对不开这个玩笑。

    那些以罪恶为喜乐的人会逐渐成长,会衰老,他所做的也会被外界所知,被上天所知。惩罚他的,最重要的法官将在某个时刻从他的内心走出来,让他无地自容,让那个生命瞬间渺小得如同蝼蚁,蚊虫……

    谁也无权利开生命的玩笑。

    我们要做的,只是保守好这个造物。

    写“遗书”可以分配财产,自己的财产。但是,生命也是被造物主创造出来并分配到每一个个体身边的财产。

    我想,要是写下遗书,而且真的离去后,活着的人不按照遗书主人的意愿,随意处置财产,这个逝者的灵魂一定“死不瞑目”。

    那么,同理,我们只是在使用和管理生命,我们如果擅自僭越,没有按照生命创造者的愿望保守好,而是随意处置生命,那个造物主一样的会“创不甘心”。

    任何人无权对生命开玩笑,随意处置。

    生命是宇宙中最可爱的鸟,打了一只,就少了一曲独特的歌谣。

 

    祝愿那个朋友从沉迷中找到窗外的亮色,看到那些永恒闪烁的星座。

    不知道怎样结束这篇文字,我给文字命名为“生命不开玩笑”以后,突然在最后觉悟,但愿那个写“遗书”的人真是一次玩笑。

    只不过,下不为例而已!阿门!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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