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豪衙”与腐败

(2008-01-23 12:54:49)
标签:

豪华

政府办公楼

腐败

分类: 杂文

“豪衙”与腐败

  

   

近些年来,一股政府建楼的奢靡之风几乎吹遍神州大地,放眼望去,地不分东西南北,衙无论等级高低,豪华的办公大楼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立。其占地之广,设计之派,造价之高,无不令人咋舌。一个地级衙门,可占地数百亩,耗资过十亿。县级衙门耗资过亿者,比比皆是。甚至连乡镇级衙门也动辄挥金数千万。其中尤为突出足以载入史册者,当属河南郑州市名为“龙奥大厦”的市政府办公大楼,造价高达40亿元,设40余部电梯,内部装饰豪华,建筑面积达37万平方米,被网民称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五角大楼的第二大单体建筑”。还有安徽阜阳市的政府大楼,仿美国白宫而建,极显奢华。这些办公大楼,人均办公面积均超标数倍,有的超标近十倍。政府的豪华办公大楼,在不少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俨然成为标志性的建筑,以君临天下的气慨,傲然屹立着。

    政府修建办公用房,本来无可非议;但是追求奢华,恐怕就该另当别论了。

    因为政府建楼所用乃纳税人的血汗钱,属于公共资源;有些地方,政府不直接使用财政拨款,而是将原先楼宇以某种方式进行资产置换,但这置换的东西仍然是公共资源。这些公共资源“取之于民”,应该是“用之于民”的,比如国防、教育、科研、医疗、市政及其他,在这里却被大量用之于官,用之于衙,而且用得奢靡无度,不知其中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自然,这根本就毫无理由,因为这是对公共资源的过度占用。政府是行使权力的机构,但过度占用公共资源恐怕不是政府应有的权利。

    不禁想起十多年前的一件事来:我国某普通市长访问美国波音和微软公司所在的西雅图市,邀东道主回访,美方市长欲往,却为盘缠发愁,中方市长当即豪情万,大拍胸脯承诺为对方的中国之行买单。美方市长发愁,是因为公众不允许他随意动用公共资源,哪怕是财政收入颇丰的西雅图市,市长也是囊中拮据;中国市长慷慨,则是公众对他的权利没什么制约,大可在美国市长面前一展视钱财如粪土的大款气概,只是不知此举在美国市长心中会留下何种印象,也不知能否为国争光。

目前,中国的GDP总量虽排名世界第二,但以人均论,许多经济指标排名都比较靠后,所以还不算富国,公共资源极为有限。眼下,国防建设任重道远,科研经费亦显不足,市政建设多靠国债甚至欠债支撑;还有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诸多大事,无一不缺少资金。可为什么我们有限的财政资金还要大量用于修建“官府豪衙”?难道说衙门豪华了,国家就强大了?人民就富裕了?我想,古今中外恐怕没有这个理。

其实,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对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筑面积、装修标准都有明确规定,界定是否违规其实并不困难,可为什么“豪衙”还是屡建不停,遍地开花?为什么不能将政府楼堂馆所的修建纳入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纵观海外,许多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办公楼远不及我们地方的“衙楼”豪华,这不知体现的是我们经济的发达还是法治的落后?

考证历史,在地方政府支配公共资源方面,古代的官员远不及当代官员自如潇洒,这不知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据说,修建政府豪楼并非某首长一人之意见,而是以政府的名义,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决定的。

    利用个人手中的权利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叫做“个人腐败”;难道利用机构的权利或通过集体决策的形式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就不算腐败?

    不合理地占用公众的东西,就是腐败,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和形式。

    利用机构的权利或集体决策的形式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应该叫做“集体腐败”或“决策腐败”?

    而今眼目下,对个人的腐败尚可依法惩之,而对集体腐败或决策腐败却无良策治之。

    个人腐败都是偷偷摸摸,暗箱操作;集体腐败或决策腐败却大张旗鼓,理直气壮。

    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公开的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更大,犹如强盗的危害甚于小偷。

(发中国作家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