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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2007-11-04 12:25:03)
标签:

社会/纪实

农业保险

调研报告

山西省

政策性

战略

运行机制

财政补贴

 

山西省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2007-09-24


  近期,山西保监局与省农业厅、财政厅、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农业保险调研组,对全省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和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意向进行了专项调研,分析了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并对山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战略、运行机制以及财政补贴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山西省农业的基本情况

  山西省农业结构经过多年的战略性调整,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和蔬菜为主导的四大特色产业。截止2006年末,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在5600万亩左右,养牛250万头左右,养猪600万头,养羊约1200万只,蛋产量55万吨以上,奶产量70多万吨。

  然而,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随时威胁着山西省的农业生产。种植业常年受旱(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4%(2000万亩左右),常年遭受冰雹、暴雨、洪水(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1%(500万亩左右),常年受霜冻(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300万亩左右)。近年来,气候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导致农作物病虫害呈加重趋势。畜牧业主要有5号病、炭疽病、羊痘、破伤风、布氏杆菌病等;家禽疫病主要有禽霍乱、葡萄球菌病、曲霉菌病、禽流感等传染病。目前,家畜5号病、禽流感是疫病防治的重点。

  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较差。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的损失,目前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二、山西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农业保险在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过程中作用较小

  从2004-2006年种植业保险开办情况来看,仅中国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一家公司在部分地市开办了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林木火灾保险等两个种植业险种,共收取保费151.5万元,由于保险险种及开办地区存在局限性,三年赔款仅7万元。

  从养殖业保险(奶牛保险)情况看,中国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从2003年开始试点奶牛保险,2004 - 2006年保费收入分别为8.8万元、57万元、14.4万元,赔款分别为19.7万元、15.9万元、32.1万元,简单赔付率分别为222%、28%、223%,三年累计赔付率为84.4%。

  上述数据显示,农业保险覆盖面较小,与农民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需求相比差距巨大,保险支持农业生产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农业保险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与农业生产不相适应

  2006年,山西省粮食播种面积4579万亩,总产107.8亿公斤,是历史上第四个总产超百亿公斤的丰收年。其中,玉米种植面积继续增长,达到1838.4万亩,总产65.5亿公斤,面积和产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分别占粮食总产和面积的45.5%和60.8%。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95元,比上年增加300多元,增幅达10.5%。

  而2006年,全省种植业保险仅承保麦场火灾40多万亩,占小麦种植面积的4%;养殖业保险承保奶牛330余头,占实际养牛存栏数的0.013%。农业险保费收入34.4万元,与中国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农业保险规模最大的1992年的779万元保费相比,农业保险下滑严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村经济14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农业保险无论在险种、规模上都严重萎缩,这与占全省人口总数56.99%的广大农民对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的转移需求很不适应。

  三、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一)从外部因素看

  一是政府扶持政策缺失。农业保险的高风险直接导致了高赔付,加之成本较高,如果没有政府支持和相关政策保障,农业保险难以办好。

  二是农业生产分散,保险经营成本高。农业灾害通常是大面积区域性的,根据保险的“大数法则”,要达到分散农业风险的目的,必须有一定的承保面。地域统保方式可保证一定规模的投保数量,又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展业成本,但仅仅依靠保险公司的力量难以实现。

  三是农民购买力低,投保主动性不高。农业保险的高风险和高成本,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高费率。例如,养殖业保险费率一般维持在5%—15%之间,在农民收入低且不稳定、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及投保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按商业化标准缴费农民买不起、按农民买得起的标准收费保险公司赔不起”的局面,一直困扰着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从内部因素看

  一是农业保险经营不稳定。农业保险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一方面,自然灾害具有普遍性,就某一区域而言,每年都有一些地区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另一方面,灾害损失具有不可预见性,尤其是巨灾风险,一个风险周期长达几年、几十年,一旦发生,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无法承受,客观上造成了经营的不稳定。

  二是保险公司态度矛盾。有的保险公司一方面看到农业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希望能够有所作为;另一方面在目前承保面不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又处于观望态度。有的保险公司没有合适的产品,或受到总公司的限制,直接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开展。另外,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复杂,承保风险高,又缺乏巨灾保险或农业再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有后顾之忧。

  三是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近几年,由于农业保险业务萎缩,以及该险种在保险公司经营地位的下降,加之很少举办农业保险相关培训,导致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四、开办农业保险的几点思考

  (一)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战略,逐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山西省本着“财政受得了,保险部门承担得了,农民接受得了”的原则设计农业保险制度,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步骤,逐步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业务为辅的发展模式。第一步:2007年,在条件成熟的市、县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发文统一投保,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落实,以村为单位造册签单。由保险公司代办,向农民提供保险服务。各级财政出台配套措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的积极作用,实行全额或部分补贴农民保费,组织或带动农民统一投保。第二步: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范围,积极向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部门汇报,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框架,为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提供风险保障。

  (二)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认真选择试点

  根据山西省农村经济特点、资源分布情况,政策性农业保险应采用政府组织、财政扶持、保险公司代办的运行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政府救灾机制运行中存在的查勘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受灾农民难以得到合理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民灾后自救能力,更加有效地落实中央支农政策。

  由于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在试点时本着先易后难、循序而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点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选择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太行吕梁两山干果杂粮生态经济区和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作物经济区三大优势区域,作为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服务的试点地区。种植业保险首先以种植面积较大的小麦和玉米开展试点,以实际投入成本的平均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养殖业保险以奶牛保险为试点险种,以饲养成本的60%作为保险金额。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种类,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实现农村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财政补贴的设想

  一是财政给予农民保费补贴。保费由省财政补贴25%,市、县级财政补贴25%,其余的50%由乡财政、龙头企业和农户自己缴纳。

  二是财政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给予费用补贴。费用补贴比例为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收保费的20%,用于支付保险公司的办公费、承保费用、查勘理赔等农业保险日常管理费用。

  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保费收入只用于农业保险的赔款支出,当年赢余结转下年,作为资金积累,用于弥补大灾年份赔款的不足。农业保险的节余不参加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农业保险亏损也是在农险科目里反映解决,不由保险公司商业利润弥补。

  四是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封顶方案。在年赔付超过保费100%后,保险公司在当年收取农险保费的20%以内支付超赔补贴;超过当年保费收入120%以上时,从农业风险基金中弥补;风险基金仍不能满足赔款需求,由省、市、县财政兜底。最高赔款限额以不超过保费总额的三倍为宜。

  五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在地方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基础上,争取中央财政配套政策支持。山西省各级财政应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明年的财政预算,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稳步推进。

  (山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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