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愿意说什么就让他说吧
(2013-08-28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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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强奸轮奸权利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李天一愿意说什么就让他说吧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今天开庭,法庭上,李天一否认了所有指控,不承认殴打受害人,也不承认强奸受害人,面对李天一的这一态度,几乎是一片骂声,我倒觉得,他愿意说什么就让他说吧,只要证据确凿,他想逃避刑责也逃避不了。
事实上,被告人想说什么完全是他的自由和选择,只不过,他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证据最终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被告人拒不认罪的行为,将会被法院认为没有悔罪态度,会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没有其他情节,法院肯定不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被告人认罪,法院会在量刑时考虑从轻。
李天一今天在法庭上的表现,我觉得是与辩护律师有一定默契的,毕竟,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如果他自己承认有罪,辩护律师将会变得比较尴尬,虽然这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问题,律师是独立辩护,但传出来,毕竟不好听。
我觉得李天一今天的表现,与他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也有一定关系,毕竟,轮奸是强奸罪里面一种比较严重的情节,如果事实成立,被告人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考虑到本案的影响,一旦事实成立,李天一的刑罚肯定不会轻。李天一在咨询律师后,应该对前景有一定的预判。他非常清楚一旦自己认罪,将会受到非常严重的惩罚,这也可能是导致其拒不认罪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天一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有涉嫌犯罪,如果证据最终证明了这是事实,李天一今天在法庭上的表现,就更无可厚非了。
无论是哪种情况,李天一认不认罪,都是他的权利,而这项权利,是给予全体公民的,不只是给予李天一的,如果所有的案件都能如此公开,相信那些冤案也就不会出现了。从理论上来讲,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刑事被告人,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权利,就是限制公权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法院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