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不能靠突袭-评广州市汽车限购令
(2012-07-02 16: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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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限购令法治突袭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行政管理不能靠突袭-评广州市汽车限购令
据媒体报道,6月30日21时,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适度调控管理,一个月内广州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限购令从公布到实施的时间不足三小时。
可以说,广州市创造了一个效率的奇迹,这个奇迹也从广州市民的反应中得到了证实,市民们普遍反应太突然。我个人也认为,广州市的这一做法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外,甚至与法治的精神相违背。
一部法律(广义上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从制定到实施,中间一般要经过比较漫长的过程,虽然广州市的汽车限购令在法律的层级中属于级别较低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地方政府规章),是为应对具体的行政管理事务而做出的,灵活性强一些,不像法律那像严谨。但我认为,即使这样,也应该遵循起码的原则:那就是在实施前给公民一个合理的了解时间。
像今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今年的3月14日就已经通过,但实施时间却是2013年1月1日,给全社会一个充分了解的时间。广州市的限购令虽然不像刑事诉讼法那样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但最起码涉及到公民的重要权益,给公民一个合适的了解时间,还是必要的,我认为,这个时间应当以一个月的时间为宜,而且,在限购令制定以前,应当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毕竟,广州不是官员的广州,而人民的广州。
这些年,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感越来越低是个不争的事实,这其中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但政府的责任是最大的。由于有些部门和政府不按常理出牌,朝令夕改、出而反而、突然袭击,已经把老百姓搞得不敢再相信政府。
事实上,这就涉及到一个行政管理的理念问题,显然,广州市没有把老百姓当作理性公民来对待,也没有把自己当成理性政府来对待,它的方式是一种对待被统治者的态度,是一种防范的态度。
如果政府以这种理念来行使行政管理权,那么,政府和公民的良性互动就不会形成,政府以后的辟谣也好、承诺也好,怕是没有公民再敢相信。
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给公民一个稳定的预期,一个合理的预期,让公民感觉到政府办事是有规则的,不会乱来,是可以预期的,反之,法治政府就不可能建成,法治国家也不可能建成。
理性是法治的灵魂,没有了理性,只会带来运动执法,运动治国,那种模式,不是我们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