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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是挠痒痒部?

(2011-08-11 15:10:20)
标签:

住建部

罚款

3万

开发商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住建部是挠痒痒部?

住建部810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到这个规定,我想,开发商们可以欣慰的笑了,回家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原因我想不用我说,别说3万元的罚款,就是30万,300万,开发商们也能睡着觉。

房子一平米多少钱,我想住建部的同志们应该比我们普通老百姓更清楚,不用说上海、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就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在七、八千元一平米都已经很正常,而一平米涨个几百元更是多见得很。按照一套90平的户型来算,一平米哄抬涨价500元,这是多少钱?4.5万。而一个楼盘有多少套房子?找个比较小的楼盘计算,按500套吧,这是多少钱?2250万。

面对这2250万的诱惑,住建部,你罚他3万块,你觉得开发商们会不会哄抬房价?

所以说,你这不是在制裁哄抬房价的行为,你是在明确的告诉开发商们:哥们,尽管哄抬房价吧,处罚就这么点!我够意思吧?

更别说囤地、变更容积率等其他违规行为了,这点处罚,对他们来说,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我们都知道,处罚的一个原则就是让违法者不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并付出适当的代价。住建部的这个规定,不但不会让开发商们付出代价,还明确的告诉他们,会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这样的规定,到底是处罚还是奖励?住建部是给开发商们挠痒痒吗?是在逗他们玩?

7月份的经济数据刚刚公布不久,通货膨胀仍然很严重,老百姓的生活并不轻松,高房价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可是,住建部在制定处罚规定时,竟是如此儿戏,如此地不负责任,在他们心里,可曾有过老百姓的利益?

我认为,比较靠谱的规定是,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开发商,除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应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且罚款最低不低于1000万,这样,开发商们才能感到疼,规定才能发挥他应有的作用。

而政府的财政,也有了一块收入,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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