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7)
(2010-10-14 14:19:11)
标签:
萝卜法律故事继承杂谈 |
分类: 法律常识 |
六、这些萝卜该怎么继承?
大G和大B争吵过后,日子还得过。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大G的父亲因年事已高去世了,按照当地风俗,超过80岁去世,就可以算喜丧了,大G的父亲去世时86岁了,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喜丧。大G的父亲留下了一套房子,还有12个超级倔强萝卜,我们的萝卜兄弟不幸又在其中。处理完丧事以后,大G的母亲把大G、大B还有大G的哥哥召集到了一起,商量一下遗产的处理问题。对此,大G说父亲刚刚去世,不要弄这些事了,以后再说。但大G的母亲不同意,她说,趁着我还清醒,给你们分清楚,别等着我也不行了,你们兄妹俩再因为这些事伤了感情,现在我还能做主。大G和哥哥一听母亲如此说,也就都不在说什么了。看到事定下来了,我们的萝卜兄弟暗暗祈祷,希望自己不要被大G和大B分到,那样,这次一定逃不掉了。
中国人都有个传统,那就是父母一方去世后,一般都不会开始继承遗产,要等到另一个长辈也去世以后,再开始继承。但这样做,往往为日后兄弟姐妹之间的纠纷留下隐患,原因就是老人不在以后,少了个主心骨。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大G的母亲,对这件事非常看得开,也非常有魄力。
那么,按照法律,这些财产该如何继承呢?
首先,我们来看房子。
我们先介绍一下房子的情况:房子是在大G父亲的名下,是大G的父亲和母亲在结婚后一起购买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大G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栋房子首先有一半是大G母亲的,不能做为遗产继承,房子只有一半的份额是遗产。
那么继承人都有谁呢?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是分顺序的,在这里,大G的母亲、大G和大G的哥哥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大G的老公大B则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这里没有继承权,他只有在上述人员放弃继承权的时候才能继承。
由于大G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所有继承人均分遗产)的方式进行。
因此,1/2的房子要由大G的母亲、大G和大G的哥哥三个人继承,每个人可以分得1/3的份额。这样,每个人最终获得的份额为:大G的母亲1/2+1/6=2/3,大G和大G的哥哥各1/6。
那么对于12个萝卜呢?
同理,这12个萝卜首先有6个是大G母亲的,剩下的6个才是遗产,三人平均分配。
所以,最终的萝卜归属是:大G的母亲8个,大G和大G的哥哥每人2个。
当然,房屋是不可以拆分的,要房屋的人要按照房屋的价格,再根据各自占的比例,给其他人相应的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值得欣喜的事,大G和大G的哥哥都没有要房屋,将各自的份额都赠予给了母亲。事后,在大G叔叔的见证下,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的萝卜兄弟被分到了大G母亲的那里,可以继续他美好的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