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小品《捐助》中的法律问题
(2010-02-26 17: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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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小品《捐助》中的法律问题
今年春晚上,赵本山的小品受到不同程度的诽议,很多观众甚至大加讨伐,在这里,我不想讨论小品的娱乐性及成功度,就想想说说小品里的法律问题。
《捐助》这个小品是围绕一次捐款事件展开来的,也就是主人翁做了一次善事,向一对母子捐了3万元的款,可他的本意是捐3000元,是由于对数字的理解错误才误捐了3万元。那么,钱大爷是否可以要回多捐的27000元呢?
因此,如果按照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钱大爷是无法要回那27000元的。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本案中,钱大爷的赠与行为明显非其本意,其本意是赠与3000元。但是钱大爷依据此条行使撤销权,举证责任较重,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是对捐助3万元的行为存在重大误解。而且,赠与合同能否适用这一条的规定,目前也无明确规定。
总之,钱大爷的钱要想再要回来,希望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