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狗专家,你不食人间烟火吗?
(2010-01-26 13:46:30)
标签:
猫和狗狗肉动物堡法猫肉猫狗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护狗专家,你不食人间烟火吗?
新闻上说,动物保护法改名叫反虐待动物法了,据说专家建议稿已经出来了。其中有一条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看到这个条款之后,我充分感受到了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对猫狗的爱护之情。鉴于我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吃猫肉的人并不多,吃狗肉的确不少,常专家的这一立法建议主要是对狗起到了重大的保护作用,因此,我想尊称常专家为“护狗专家”,这是受到了金大侠里打狗棒的说法的启发。
对于常专家来说,可能他家里是养有猫啊、狗啊等宠物(这是我猜的,如果错了,请常专家原谅),对猫啊、狗啊有了感情,因此就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狗们筑起一道钢铁长城(当然,也有可能是受到喜爱猫狗的夫人的“胁迫”,这也是我猜的,当不得真)。可我还是觉得常专家有点脱离生活。
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我不清楚,但在北方,我生活的地方,特别是青岛城阳,这里开有很多的猪肉火锅店,还有江苏的连云港,也有不少,我还听说东北也有不少。到了冬天,不少人都喜欢去吃狗肉火锅,吃完后身体暖和。我也记得,在电视上,曾经看过一个狗肉厂家的广告,说是专门养的食用狗,还制作了狗肉罐头。由此我推论出,全国可能有不少地方的人喜欢吃狗肉。
法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不能脱离现实,毕竟法律是要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的,不知道常专家有没有考虑到这一现实情况?难道非要制定出一部让众多人不舒服的法律,常专家才舒服吗?才能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吗?
还有,不光猫和狗是动物啊!鸡也是,鸭子也是,猪也是,常专家为什么只保护猫和狗呢?难道是因为常专家喜欢吃后者吗?基于以上情况,我更有理由推测,常专家家里是养着猫和狗作为宠物的,时间长了,对猫和狗有了感情,所以才这么护着他们。在这里,我十分同情没有成为常专家家里宠物的鸡们、鸭子们,还有猪们,如果你们能得到常专家的宠爱,说不定也会得到庇护了。或者,哪怕你们能得到常专家夫人的宠爱,说不定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