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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的尊严也是你我的尊严

(2010-01-24 10:56:10)
标签:

小偷

尊严

法律程序

老百姓

李庄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小偷的尊严也是你我的尊严

广州的邓小姐因为被人怀疑偷了两箱口香糖,竟被对方强行剪阴阳头、用牙签插手指头和剪烂衣服,强迫其跪在地上,胸前挂上一块“我是小偷”的牌子。看到这则新闻,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我们常说某某官员不把老百姓当人,可是,为什么老百姓也不把自己的同类当人呢?

    或许你有理由说,小偷不是同类,不是老百姓。但在这件事中,邓小姐仅仅是被怀疑是小偷,退一步说,就算邓小姐是小偷,她就应该受到这种待遇吗?

    别忘了,小偷在成为小偷以前,他也是老百姓中的一员,而且,将他认定为小偷,是要经过法院的判决确认的,而不是你,或者我说他是,他就是。

    如果允许一个人如此污辱另一个人,那么文革时期的三人成虎现象怕是又要出现了。而且,你我皆非圣贤,难免不会犯错甚至违法,当那个犯错或者违法的人是你我的时候,相信你我都希望能得到个解释的机会,一个得到公正裁决的机会,而不是被某一个代表正义的个人一棍子打死,然后永世不得翻身,更不希望人格上受到污辱。

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每一个人,无论他是小偷还是杀人犯,在法律上,他都必须得到公正的对待,得到公正审判的机会,决不能允许一个人未经审判就被定为罪犯,就被排除出人们的行列。或许,有人会说,中国的司法是如此的腐败,如此的不公,我们不能指望。但是,我要说,司法腐败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因此放弃法治的道路。文革时期的惨痛我们应该牢记,那种靠某个权威人士、靠某些自称代表人民、代表正义的人未经任何程序就把一个人打成黑五类的模式,伤害的不只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国家的人们。通过法律程序,或许会让个别的犯罪分子侥幸逃脱惩罚,但相比于三人成虎的模式来,还是要好很多。

通过法律程序,会使少数坏人逃脱惩罚,三人成虎,则使每一个人都处在危险之下。

再说到李庄案,不管李庄是不是黑律师,他在这次伪证案中都应该得到公正审判,而不是人为的违反法律,炮制一个不公的判决结果。即使李庄最后被判决无罪,而他确实做过黑律师的勾当,我也认为,这比起黑打来,还是要好很多。

诚功律师事务所(青岛)    代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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