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网络消费的霸王条款,终于“寿终正寝”了

(2022-03-05 07:12:57)
标签:

时评

it

财经

文化

教育

分类: 百事论谈

网络消费的霸王条款,终于寿终正寝

严循东  202235

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15日起施行。

保护消费者权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截至2021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0.32亿。更有数据显示,20211月至11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9.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占社零总额的24.5%。这表明,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不仅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而且规模还在持续增长。因此,相关领域的法规建设也在不断推进。《规定》的发布,就是对相关法规的进一步明晰。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小事。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法亲眼见到商品实物,不能亲自检查商品或者直观感受商品性能。等商品到手后,手感、质感可能完全不一样,甚至连大小也不一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就是要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但在实践中,有些商家经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给退货。不明扣费、支付未到账、发货不及时、假冒伪劣、退款不及时、描述与商品不符等,更是消费者常常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跟着消费者的诉求走,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再升级,《规定》对消费者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并作出兜底性规定,明确了诸如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并在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这意味着网上网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门越开越大,让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迎来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离不开改革助力、法治护航。此次《规定》注意平衡保护,妥善处理了消费者、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的利益关系,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为构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推动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温度的引导,为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固了防火墙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