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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戍边英烈名誉被批捕”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2021-03-03 10:42:00)
标签:

时评

文化

教育

情感

历史

分类: 伦理探讨

侵害戍边英烈名誉被批捕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严循东摘自东方网  202134

31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通报,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一)自3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新增罪名。仇某明或是首个适用该新罪名的人。(32日《成都商报》)

前不久,当加勒万河谷事件中的五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一经公布,无数国人为之动容,各界干部群众纷纷自发地以各种方式致敬和缅怀这些卫国戍边英雄。

然而,在各界干部群众致敬和缅怀卫国戍边英烈的时候,所谓的微博大V”仇某明为了博眼球、蹭流量,竟然在网络上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事迹的言论,做起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其言论已极大地伤害了国人的感情。虽然被批捕后,仇某明表示忏悔,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但其恶意诋毁,公然侵害英烈之举,已然涉嫌犯罪,因而被批捕是罚当其责,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该修正案首次设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可见,仇某明侵害戍边英烈被批捕是有法律依据的。同时,这也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既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

近年来,在网络上发帖公然侮辱、玷污、侵害英烈的言行已发生多起,这些网民都已一一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见,网络空间不是恣意妄为的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有一定的法律边界,在网络上公然诋毁、侮辱、侵害英烈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和打击

因此,笔者以为,对恶意诋毁,公然侵害英烈的不法行为,必须拿出法律利剑予以严惩。只有让恶意诋毁,公然侵害英烈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让人人都成为捍卫英雄的卫道者,才能杜绝各类侵害英烈言行的出现,使英烈的名誉、荣誉依法获得有力的保护,才能告慰英烈泉下之灵,重塑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但愿通过侵害戍边英烈被批捕这一案例,能警醒更多的人敬畏生命,尊重英烈,从而在全社会中形成崇尚英雄光荣,诋毁英雄可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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