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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远离“意外”
严循东 2007年5月31日
“六一”儿童节到了,当我们衷心祝愿少年儿童快乐成长时,也一定不会忘记重庆开县在雷击中遇难的7个孩子,不会忘记所有曾经在意外伤害中夭折的儿童。我们不仅要为他们默哀,更要为他们的不幸而警醒。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遗传基因、大病等传统原因导致儿童死亡的事件大为减少,而由于意外伤害引起的儿童死亡事件却在不断增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严重威胁儿童的生命安全。有调查显示,意外伤害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第一位原因;这一比例已达26.1%,而且还在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
大量用生命书写的安全事实,使人们在无比痛惜的同时,也看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儿童安全教育、社会保障等诸多环节的薄弱。
去年以来,我国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也使保护儿童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
拒绝儿童意外伤害,提高家长、老师及全社会的预防和急救意识刻不容缓。调查表明,在中国,溺水是1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而此类事件大多是在有监护者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成年人对儿童高质量的监护是关键。此外,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也亟待提高。
拒绝儿童意外伤害,有必要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体系,通过普及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自救能力、生存能力。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不少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支持下,北京市教科院已经编辑出版《儿童安全小卫士》,并已经在北京市一些试点学校以讲座的形式向中小学生普及。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儿童的安全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儿童自身、家庭、社区、学校、卫生服务机构等多方面、多领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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