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电视购物离谱广告投诉多
(2008-11-01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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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电视购物广告杂谈 |
分类: 营销策划 |
今年截止到目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已收到消费者关于电视购物侵权投诉157件,涉及46家企业。“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最多”。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忽悠”人的电视购物广告具有共同特点:“洗脑”式的反复播放,主持人、名人及群众演员纷纷亮相,不断以消费者及专家的身份游说,音调激昂高亢,内容极富诱惑煽动性,再加上利用化妆、拍摄技巧或者电脑处理等制造出来的“极佳”的产品效果……一些价格虚高的低值商品就这样被消费者“买单”了。
除了广告忽悠,干扰消费者理性选择外,很多公司还利用“货到付款”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只留下订购电话这惟一的线索,使消费者上当后无法查找被诉方,难以主张权利。部分电信企业提供的“800”、“400”、“一号通”等业务和邮政公司的“邮政专用信箱”业务,也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使消费者和有关部门无法找到经营者名称、地址等。一些企业不提供正规发票,即使提供凭证,也无明确的名称、商品规格、保修等详细资料,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电视购物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被不少消费者所认可。但是,由于行业的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状况较差,内部良莠不齐。加之行业监管尚存空白,致使部分经营者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电视购物产业遭遇严重的“诚信危机”。近期市消协将采取系列行动,如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电视购物广告问题,进行专家集中点评等,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净化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