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联手丰田正式成立电池合营公司
(2013-12-24 19:34:10)科力远联手丰田正式成立电池合营公司科力美,个人有如下解读:
1、本次合营公司首批产能年产113220套电池,此计划大超预期,丰田的混动多是强混,节油率在40%左右,实际上换算成一般的中混弱混电池套会更大。显示了丰田对中国混动市场的强烈看好。正式合同的注册资本金和投资额均比之前的意向书增加,显示了信心。
2、10月28日,丰田peve高层到场祝贺科力远长沙工厂投产时表示,丰田董事会已通过将混动产能扩大一倍到300万辆,正负极材料需要从科力远采购。现实情况是,丰田的混动车海外卖的太好,导致电池不够用,有消息说,丰田极有可能不在本土扩大电池产能,转而从科力美采购电池组。科力美本身属丰田控制,从科力美采购也是理所当然,何况中国生产的成本更低。如果最终确定,科力远占有40%科力美权益,将对科力远的经营业绩构成极大的安全边际保障。因为,海外的混动车销售狂飙突进。
此次公告对公司的影响明确指出:“能够有效整合各方优势,打通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混合动力汽车电池的关键技术,降低电池成本,极大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迅速打开国内外市场,从而大幅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和行业主导能力,加快实现公司的混合动力汽车电池产业发展战略。”
最开始科力美的设立只是供应给中国国内的丰田系混动车使用,但由于丰田混动在海外供不应求,电池短缺,此次公告提出了“迅速打开国内外市场”,为科力美电池出口海外做了伏笔。
3、丰田的镍氢混动扩产对一直质疑锂电池将替代镍氢混动的说法构成直接的回答。产业的发展要看巨头的选择,锂电作为不插电混动,至少短期数年之内看不到晨曦。
4、把握中国混动车产业的前瞻发展,必须深刻领悟到丰田本田为何如此下注中国混动市场。日系车企近几年被以涡轮增压和深度本土化为主的德系等车企压的毫无还手之力,混动是日系尤其是丰田本田的杀手锏,这在欧美日等市场得到充分实战检验的技术,如今,丰田认识到必须加快推动中国混动的发展,才能在中国这个全球第一汽车市场得到翻身。我们也看到了丰田耗资50亿元建设的常熟研发中心、和国内企业联手组建的能量包公司、动力电池公司等等一系列国产化动作,这在以前极度封闭技术的日系思维里,是不可想象的。如今,形势所逼,日本人脑经开始急转弯。
5、一旦丰田混动国产化后,丰田必将混动车的价格打到性价比很与竞争力的水平,巨头的动作会大大加速混动车在中国的发展。而科力远作为本土唯一一个能够量产混合动力电池的企业,将是本土企业里毫无争议的最大受益者。
6、先后稀土集团的建立,丰田合资的落地,科力远打造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的构想一步一步有力推进。后续我们还将看到一系列动作。
7、一个市值70亿的小公司在和全球汽车老大,混动巨擘的合作中,占据4成股份,可以看到科力远企小心不小,也凸显了科力远在全球动力电池产业链上的价值不容小视。
8、昨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公开表示,“在新能源热背景下,工信部有冷思考,在可预见的未来,如2020年,新能源汽车绝不会像有些人预计的占市场50%以上销量。不能因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放弃了传统汽车节能减排的力度。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也应高度重视传统汽车的节能减排。两件事必须统筹考虑。而无论发展新能源车还是加强传统汽的节能减排,都需要电池,应该给与足够重视。”这段话预示着,不插电混动补贴政策的出台已实属必然。有消息说,财政部已经同意工信部混动补贴计划,让工信部着手制定实施细则。
一旦混动补贴政策出台,浪费了千亿资金,耽误了数年时间搞纯锂电纯电动的不切实际的产业路线得到扭转,市场的力量将取代行政的诉求,压抑的混动市场将完全爆发。
9、明年我们将看到各大车企混动车型推出和研发的信息充斥媒体,中国人一旦不盲目跟着行政指挥棒去跑,转而按照市场的规律去努力时,国人的智慧便一下子变得无可匹敌。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签订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合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美公司”)
●
投资金额和比例:科力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44,000万日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217,600万日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常熟新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Primearth EV
Energy株式会社、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就设立以开发、制造、销售搭载于汽车的镍氢蓄电池单体、模块并为其提供售后服务为目的的中外合营经营企业“科力美(中国)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设立搭载于汽车的电池单体模块公司的合营意向书》。(详见2013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力远对外投资公告》)
2013
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合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常熟新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Primearth
EV Energy株式会社、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丰田通商株式会社签署《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合营合同》。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营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营公司的名称:
中文名称∶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日文名称∶科力美AUTOMOTIVE BATTERY有限会社
英文名称∶CORUN PEVE AUTOMOTIVE BATTERY CO., LTD.
简 称∶CPAB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1)经营目的:融合投资各方的资本和电池技术,在中国从事有竞争力、高品质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经营范围:搭载于汽车的镍氢蓄电池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
(3)经营规模:合营公司计划年产113220个(预计)产品;
4、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壹佰陆拾叁亿叁仟万日元(JPY16,330,000,000)
注册资本:伍拾肆亿肆仟万日元(JPY5,440,000,000)
5、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占比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217,600万日元
40%
常熟新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54,400万日元
10%
Primearth EV Energy株式会社
现金
223,040万日元
41%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27,200万日元
5%
丰田通商株式会社
现金
21,760万日元
4%
6、出资期限:投资各方的出资应一次性缴付,期限为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三(3)个月以内。
7、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设置
(1)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提名任命,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根据PEVE提名任命。
(2)合营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负责合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PEVE的提名任命,副总经理由本公司、新中源各提名一名,由董事会任命。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营期限
(1)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的十五年。
(2)投资各方均可在距合营期限届满十二个月前向其他当事人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要求。该要求被其他全体当事人接受并达成协议、且经董事会批准时,合营公司须在距合营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营期限。该申请获得批准后,合营公司须办理延长合营期限的登记手续。
2、利润分配
合营公司缴纳中国法律规定须缴纳的税款,提取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基金,并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后,应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将剩余利润根据投资各方出资情况在各会计年度最终日之前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给投资各方。
3、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或因违反本合同,导致各投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意见分歧或纠纷,均应由各投资方经友好协商予以圆满解决。
(2)虽经前款所述的友好协商,在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以内仍未能圆满解决,而需要寻求争议解决机构解决时,各投资方任何一方均应选择提交仲裁。科力远、新中源要求仲裁时,该仲裁应提交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按照该协会的规则在日本国东京都进行;PEVE、丰田汽车中国、丰田通商要求仲裁时,该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规则在中国北京市进行。仲裁庭应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该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对各仲裁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各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对执行该仲裁裁决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提出执行该仲裁裁决的相关申请。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合营公司,能够有效整合各方优势,打通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混合动力汽车电池的关键技术,降低电池成本,极大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迅速打开国内外市场,从而大幅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和行业主导能力,加快实现公司的混合动力汽车电池产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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