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生经》第三部分,讲述为人处世,待人接物,讲究六方五事。所谓六方,指父母、师长、妻妇、亲党(亲族)、僮使(下属)和沙门婆罗门(修行者)。所谓五事,每方彼此(除修行者对施者以六事外),都要做到五个方面。做到这些,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子女,敬顺父母五事:供奉能使无乏(缺乏)、凡有所为先白(告诉)父母、父母所为恭顺不逆、父母正令不敢违背和不断父母所为正业。父母,敬亲子女五事:制子不听为恶、指授示其善处、慈爱入骨彻髓、为子求善婚娶和随时供给所须。
弟子,敬奉师长五事:给侍所须、礼敬供养、尊重戴仰、师有教敕敬顺无违和从师闻法善持不忘。师长,敬视弟子五事:顺法调御、诲其未闻、随其所问令善解义、示其善友和尽以所知诲授不吝。
丈夫,敬待妻子五事:相待以礼、威严不媟(xie,意为轻慢)、衣食随时、庄严(装饰端正)以时和委付家内。妻子,恭敬丈夫五事:先起、后坐、和言、敬顺和先意承旨。
为人者,亲敬亲族五事:给施、善言、利益、同利和不欺。亲族,亲敬于人五事:护放逸、护放逸失财、护恐怖者、屏相教诫和常相称叹。
主(或上级),以五事教授僮使(或下属):随能使役、饮食随时、赐劳随时、病与医药和纵其休假。僮使,以五事奉事其主:早起、为事周密、不与不取、作务以次和扬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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