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永續發展”與“可以持續的發展”
劉正山/整理
不論“永續發展”還是“可以持續的發展”,都是對“sustainable
development”翻譯。“sustainable
development”源自何處?究竟為何被翻譯成不同的中文詞句?這兩個詞句有何不同?“sustainable
development”對于人類究竟有何意義?
最近我看了一些文獻,做一點綜述。當然,這些觀點都不是我的。如果有人要引用,請注意知識產權。
1.概念的來源及其含義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一詞,起源於1980年“國際自然暨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於“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WWF)支持下所發布之“世界自然保護大綱”。由於最初是由生態學領域萌芽,因此當切入更廣泛的經濟與社會學範疇後,新的認知與理解帶來更多元的定義與解釋。
按照“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於1987年發表之《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對於“sustainable
development”所下的定義為:“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而“國際自然暨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等國際性組織於1991年出版之《關心地球》一書中,則定義為:“在生存於不超出維生生態系統承載量的情形下,改善人類的生活品質”。
2.不同的譯法
大約1996年初,我撰寫一篇論文的時候,其中涉及“可以持續的發展”這個概念。我當時覺得這個詞語有點怪怪的,便看了一些文獻,發現其是對“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翻譯。當時,中國內地這方面的文獻,基本上都使用“可持續發展”。
1997年,我參與撰寫一本書中的三章,其中又涉及“可持續發展”。于是,我擴大了文獻搜集范圍。我發現,臺灣學者多使用“永續發展”來翻譯“sustainable
development”。當時有點迷信“外來的和尚”,我此后的用詞,均改為“永續發展”,甚至在2000年我撰寫的一本書的一個注腳中,自以為是的寫了一大段論述為何應當采用“永續發展”的譯法。
3.哪種翻譯更貼切
最近,我看了一些文獻,發現“Sustainable
Development”在臺灣被翻成“永續發展”,最早是由臺灣生態保育聯盟在臺灣島內不斷的提倡的結果。但是,對于這個名詞的翻譯,一直存有不同看法。
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不同的聲音越來越多。很多學者表示,就現今人類使用自然資源的狀況而言,“可持續”比起“永續”較為貼近現況及原意。
學者們認為,“永續”是極誇大的名詞。英文的“sustainable”,本來是“可持續”的意思。我們說,這部汽車“持續”可用,並不等於“永續”可用。“永續”,這亦是超過學術可研究的範圍。人類學術與認知,只能夠研究和推論可持續五年、十年、或是百年,等有限的年代;而且年代愈久遠,不確定因素愈多,推論更是海闊天空。
一些學者表示,“永續”是個夢想。於中國歷史,就可以秦始皇為例,他要其臣民稱他為“萬歲”,他也派人去求取長生不老之藥物,這些目的可說都是為能“永續”經營其帝國。當帝王的或許會想要永遠當帝王,但當苦力的,內心想的永續,可能就不會想要永遠當苦力。不同的人,不同的社會位階,對永續的內涵,可能就會有不同的定義。
另一方面,不同地區、國家、企業和個人,各別的可持續(或說是永續),彼此間往往會有衝突。發達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可能是建立於耗損發展中或者落後國家的資源,甚至是污染輸出。企業要提高國際競爭力,這就要壓低生產成本;壓低生產成本,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降低環保要求,也就是污染可以排出,成本可以外溢。然而這些污染,卻將會危害到這地區的生活健康,以及將來的發展。
由此看來,或許,我們應要將“永續”還原至其原意,或是說人類認知可及的範圍。換句話說,我們可考慮將“永續發展”,正名為“可持續的發展”。
4.擔憂
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Holmes Rolston, III)在《Justify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A Continuing Ethical
Search》一文中,擔心的說:“‘Sustainable
Development’會不會變成一把‘綠色大傘’,掩飾實際的問題,甚至延誤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會不會變成一種遮蓋事實真象的煙幕,讓財團、開發者蒙混進來,假‘Sustainable’之名,進行開發之實?換句話說,‘Sustainable
Development’會不會變成每個人都想分到大餅並把它吃掉?”因為,“‘Sustainable
Development’已經成為有關環境論述最流行、最政治正確的用語。”很少有人敢輕易對它發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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