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三审制”及其业务流程管理
(2014-09-04 14:26:17)分类: 出版手记 |
图书“三审制”及其业务流程管理
“三审制”的含义和要求
从事图书出版的人都清楚,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一种从出版专业角度,对书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而“三审制”就是指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的审稿制度。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八条明确规定:“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稿件交来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的问题,同时切实检查稿件的科学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
同时,该保障体系明确规定了对初审、复审、终身三个审稿环节的具体要求:“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部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复审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的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根据初、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评价。”
“三审制”的业务流程
从“三审制”的业务流程管理上,三审是依照初审→复审→终审的秩序循序渐进。初审是第一级审稿,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书稿经审查批准采用后,担任本书稿的责任编辑,负责稿件的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复审是第二级审稿环节,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和初审质量提出意见,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复审一般是由具有副编审以上资质的人员担任,应有较强的编辑加工能力,能较好地解决本学科编辑工作的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培养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这就要求复审者要站在比初审者更高的层次上,把握书稿的质量,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对由于初审者知识不足、经验不足和工作疏漏而遗留的问题,应该指出,予以解决,加以弥补。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有权退回,要求初审者返工。
终审是审稿的第三个环节,除重要稿件需要增加审稿次数外,一般也是审稿的最终一级审稿环节。本书稿的思想内容、科学性和知识性,以及文字质量如何,是否符合图书质量标准达到出版水平,终审者的意见一般是决定性的。一般稿件,终审者必须在掌握、了解书稿的基本思想内容的基础上,至少重点抽查30%以上内容进行审读,对稿件的质量包括思想性、科学性和知识性做出判断,对初审、复审的意见和审稿质量做出判断,解决初审、复审在审稿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对初审、复审存在的问题应予指出,必要时还可召集初审、复审共同商量,加以解决。
书稿经过“三审”环节的把关和加工整理,达到出版质量要求后,即可以办理发稿手续,进入排版和校对环节,最终签字付印。整个过程的业务流程如下图:
书稿→初审、加工→复审→终审
发稿→三校→通读检查→签字付印
期间,还要对书稿进行整体设计,包括外部装帧设计和内文版式设计。图书的整体设计质量是图书质量的重要方面。为此,《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做出明确规定:“坚持责任设计编辑制度和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的编辑为责任设计编辑,主要负责提出图书的整体设计方案,具体设计或对委托他人设计的方案和设计的成品质量进行把关。”“图书的整体设计也要严格执行责任设计编辑、编辑室主任、社长或总编辑(副社长或副总编辑)三级审核制度。”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也对校对环节的质量保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专业校对是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直接影响图书的质量。出版社应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专业校对工作。”“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的质量,并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低于三个校次,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必须由本社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编辑“三审制”以及包括责任编辑制度、责任设计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是出版社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图书质量保障的极为重要的环节,是衡量出版工作是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但是,在实际出版工作中,随着出版体制改革,图书市场竞争加剧,却普遍出现了“三审制”业务流程管理流于形式,从而造成质量低下、“无错不成书”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近年来出书品种大量增加,一名编辑一年出十本八本甚至编辑加工几十个品种、上百万字甚至数百万字的稿子,复审、终审需要审稿的品种也达到几十种以上,工作量急剧增加,看不过来,无可奈何只好草草签字了事。加上有些出版社超范围出书,不顾自身实力,什么专业的书都敢出,而又没有合适的编辑去看,致使“三审制”流于形式,三审变一审,三校变一校,甚至“编校合一”,“三审制”编辑业务流程管理变成了一句空话。
二是思想认识和编辑素质上的问题。近些年,在出版社编辑人员,甚至复审、终审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浮躁情绪。有些编辑不认真钻研编辑业务,书稿加工整理粗糙,责任意识淡薄,该修改的差错不修改,该统一的规范不统一,该核对的引文不核对,该查对的资料不查对,甚至难以坐下来对书稿进行逐字逐句的仔细阅读。有些承担复审的人员,不能认真地通读全稿,不能认真地检查初审的质量和解决初审提出的问题、解决初审工作疏漏而遗留的问题。终审也往往顾不上认真抽查审读,只翻一翻,美其名曰“政治把关”就签字放行。他们往往认为,复审、终审的责任就是“政治把关”,政治上不出问题就行了,至于知识性、文字性的错误,是作者的事,要“文责自负”;是编辑的事,由编辑负责,一推了事,使业务上的“传帮带”成为一种空谈。编审记录单上有些复审、决审意见再简单不过,往往一句话甚至“已审阅”三个字,就签字放行了。
三是出版社质量意识淡薄,在制度上没有严格执行和落实“稿件三审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设计编辑制度和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等,随意简化“三审制”,降低责任编辑和复审、终审人员的资质,不执行责任设计编辑及其三审制和不执行责任校对及“三校一读”制度。表现在组织机构和编辑力量安排上,未设置校对室和专业校对人员,校对由责编代替,实行所谓的“编校合一”;未设置审读室和专职审读人员,“三审制”都流于形式,何谈建立专门的审读机构和人员呢?在业务流程管理上,不能很好地落实初审→复审→终审循序渐进的秩序和严格的责任,认真建立责任设计制度及其三审流程和落实三个校次和通读制度的流程管理,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这些环节的流程管理。
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如何解决“三审制”的问题,笔者认为:
一是必须提高认识。无论是出版社的领导、编辑和三审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图书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线,关系到千千万万读者的利益和出版社的生存,一个图书质量低下、只能生产“无错不成书”产品的出版社是没有生命力的。作为出版社复审、终审的人员,实际上承担着编辑队伍人才培养的职责,从维护出版社的利益出发,绝不仅仅是书稿的“政治把关”,而必须同编辑一道把好思想关、知识关和文字关,带好头,走正道。作为编辑来说,若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站住脚,只能靠扎扎实实的基本功,来不得半点虚伪,自己骗自己。出版社应千方百计加强编辑人员的思想、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编辑的业务素质,积极推进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解决好编辑人员的资质和业务素质问题。
二是出版社应从机构设置上下决心解决校对室和校对人员虚置的问题,按编辑人员三比一至五比一的编制比例配齐专业校对人员。同时要创造条件,努力培养专业校对人员,使之与编辑同等对待,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出版社设立审读室,其职责和任务应是:
1、受社长、总编辑的委托担任一般书稿的终审任务,以及重要书稿需要增加审稿次数的审稿任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社长、总编辑从繁重的案头工作中解放出来,以利于抓大事、抓全盘。
2、担任书稿质量包括编辑加工和审稿质量、校对质量和样书的质量检查任务,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消灭在出版社内部。
3、担任成品图书的质量检查,以及再版、重印图书的质量检查任务等等。
三是强化编辑业务流程管理。坚决执行“三审制”和责任编辑制度,在制定选题计划时就明确指定每一种书稿的三审人员,明确流程进度及其质量责任。落实责任设计编辑及其三审制度,每一种书稿都要明确责任设计编辑(或美术编辑),书稿的整体设计和具体设计方案也必须经过三审签字,完善流程管理。加强校对环节的流程管理,必须落实责任校对和“三校一读”制度,每一种书稿都要明确指定具有中级专业职称的校对人员担任责任校对,监督检查三个校次的质量,担任书稿的终校和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和责任编辑一同把关,确保书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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