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国部分青少年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2011-03-25 21:26:44)
标签:
体育 |
关于组织全国部分青少年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2011-03-02网球字[2011]36号
各有关省市网球中心、网球队、俱乐部:
1、男运动员:
沈友戎(天津)、李泽宇(天津)、刘虎(天津)
郑伟强(北京)孙发京(精英)、马克(精英)
张鹏宇(上海)、钟苏浩(四川)、陈龙(广东)
周栩帆(山东)、王傲然(长武)、张浩(沈煤)
陈鑫(健达)、马腾(河南)、朱志成(个人)
2、女运动员
刘方舟(天津)、于元祎(天津)、康佳琪(天津)
郭珊杉(湖北)、徐诗雨(湖北)、孙子玥(江苏)
毛珂(江苏)、张婵(河南)、张莹(湖南)
孟露茜子(北京)、李怡泓(四川)、曲家秀(四川)
吴思晗(山东)、尤晓迪(广东)、盛钰琪(精英)
王研(健达)
(三)专家组成员
技术专家组:蒋宏伟、贺东波、曾精雄、马克勤
体能、机能及心理测试组:北京体育大学7人
三、相关经费
参训教练员交通费,运动员交通、伙食费用由各省市负担(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80元)。参训人员训练服装、器材自备,骨龄拍片费自理。
教练组长、专家组人员交通、住宿、伙食费用,参训教练员、科研测试组人员住宿、伙食费用及运动员住宿费由网球中心负担。训练用球由国家体育总局网球中心提供,训练场地由湖北网球中心提供。
四、注意事项
集训期间将组织相关参训人员拍摄骨龄片。参加过2010年4月安徽潜山选材机选骨龄测试的运动员此次不再进行骨龄测试,将仅对新增人员进行测试,请设计骨龄测试的参训运动员自备拍片费用。
五、报到时间
本次集训不提供接站服务。请参加集训人员与2011年3月14日到湖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报到。如需咨询交通换乘信息,请联系湖北网球中心联系人。
网球中心联系人:望宇
湖北网球中心联系人: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