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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苹果和google(二):不作恶与阿凡达

(2010-02-02 15:45:11)
标签:

科技

谷歌

移动互联网

乔布斯

it

如果没有一篇好玩的报道,可以还不会写这篇。看在这篇报道的份上,写几个字。
 
这是前天新浪科技上的一篇很有的报道:
标题:“乔布斯批驳谷歌不作恶原则:那是狗屎”。
正文:“据国外媒体今日(1月31日)报道,据知情人士透露,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发布平板电脑iPad之后召开公司内部集会,在谈到谷歌时情绪激动地表示:“我们并没有进军网络搜索领域,但谷歌却进入了手机市场,他们毫无疑问想要杀死iPhone 。我们不会让谷歌得逞的。”乔布斯甚至宣称:“谷歌的‘不作恶’(don't be evil)原则就是狗屎(It's bullshit)。”台下听众顿时群情激昂。
 
先不评论报道的真假(因为从乔布斯的IQ和EQ来判断,是不太可能说这样的话的,但以他不羁的性格来看,又是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但从这些字里行间,我们不难闻到苹果和google这两个世界级选手之间浓烈的硝烟味。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苹果是一家终端取胜的公司,可惜的是犯了和微软同样的错误——错过了互联网,因为他一直在吭哧吭哧卖“与众不同”的Mac,完全不管互联网应用市场。后来出了个iPod,总算在在线音乐市场插上一手。而iPhone完全是瞄准移动互联网市场,并且他做到了,成为到目前为止移动互联网领域的No.1(At&t的网络被它玩死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并且还有一大堆等着被它完的,以及像中国联通这样不被玩死不算完的)。他的手法完全复制iPod+itunes模式,基于绝对杀伤力的iPhone打造绝对主导的app store,构建完全属于苹果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商业王国
 
而google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google一上来就吭哧吭哧的搞信息整理,像一个超级英国大管家,帮助每一个人把信息管理得井井有条,免费提供整理服务,收集注意力。最终,成为互联网领域最牛×的公司。现在移动互联网来了,它又把这一套搬至手机上。但不同的是,这次它不光是做信息管家,他提供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手机输入法和手机(Gphone)。而且,最要命的是,google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开放的,换成通俗的言语就是:免费,只管拿。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两大公司的赚钱之道(因为一家商业性的公司牛×的前提是必须赚钱,否则就真是bullshit)。苹果是我把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给你,但前提是你付钱;google则是把最好的东西免费给你,你要做的是贡献出你的大脑和眼睛——帮助google完善产品(搜索结果排名、google earth等),广告主付钱。
 
所以,google打造的是聚集地球人智慧的、开放的、以注意力和广告为核心的、横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商业王国
 
至此,乔布斯动怒的原因就很清晰了:苹果和google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已经从“井水不犯河水”演变成是直接的竞争对手。苹果的思路是依靠地球上最聪明的几个人的智慧征服其他几十亿人,而google的思路则是将几十亿人的智慧聚集起来征服他们自己,不管是在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领域。
 
欲知鹿死谁手,请收看《阿凡达》。但愿乔布斯能成为阿凡达,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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