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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诉讼一审被驳的标杆意义

(2014-12-17 15:06:00)

  “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今日上午,海淀法院通报称,一审驳回孔庆东的诉讼请求。(12月17日《新京报》)
       海淀区法院对孔庆东起诉案的这个一审驳回,很有点意思,它出人意料又符合情理,而且发表的通报字斟句酌,证明相当用心,绝非敷衍,很有导向或标杆意义。
       首先,法无偏私,体现了公平公正。按说,作为北大著名教授,自称孔子第73代孙,以研究鲁迅出名且著述颇丰的孔庆东告状,法院没有理由不审理,而且是应该尽快审理,一审判决。但海淀法院研究后,一审驳回了。这的确出人意外,很是拂了孔大教授的面子。也即是说,即便你是著名学者,用法律准绳来衡量,也是有理便判,无理便驳,充分体现了法无偏私,公平公正。
       其次,实事求是,捍卫了批评权利。作为名人,四处活跃经常发声的孔庆东,已经是个公众人物,这是事实之一;而且,常常口无遮拦,满嘴粗口,脏字连篇,比如曾粗口大骂纳税人:滚你妈的蛋!也是有案可稽,有图可证。对于一个大爆粗口的公众人物,电视台质问“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就属于正常的批评。它既不是无中生有造谣,也不是平白无故污蔑,何错之有?所以一审驳回,就是实事求是,捍卫了批评权利。
       第三,依法解析,凸显了法理依据。法院介绍,孔庆东起诉时明确表示,其指控认为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不过法院认为,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是有针对性的、有诚意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这样依法解析,凸显了法理依据。
       如此看来,骂了人反而倒打一耙,索赔20万,倒有些拿着不是当理说,矫情的让人觉得,这是想讹人么?好在朗朗乾坤,昭昭法纪,没吃这一套。不然,好歹都来诉讼,有枣没枣打三竿,执法者也会中计,被某些人当枪使。
(刊于西部商报)

 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12/18/content_116304.htm
http://news.sina.com.cn/s/2014-12-17/113331295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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