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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拒绝缴纳”?有这心没这胆

(2014-11-17 17:45:38)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一吨水、一度电、一升汽油的价格都有清晰、统一的标准。不过,家庭主妇张女士最近却不经意地发现,在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单上,除了基本电价,还有一项“代征附加”费用:今年1至10月,她三口之家的电费每月200余元,10个月缴纳的附加费约125元。(11月17日《京华时报》)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一家三口1至10月的电费每月200余元,10个月缴纳的附加费约125元,超过了电费的6%!更要命的是,这样的苛捐杂税居然“部分已征收50年”,差不多伴随了很多人的一生或者大半生。这不是打劫,胜似打劫,糊里糊涂中就被彻底算计,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更要命的是,事实上,在一张张居民水、电、汽油的缴费单里,均含有多项“附加”的费用:每一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而在海南等一些地方,一升汽油的售价里,还有1块多钱的“车辆通行附加费”。
       然而,对于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财政部回应称,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有权拒绝缴纳。
       财政部说这话时的语气和心态我不敢妄加揣测,在政府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形势下,财政部说的“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有权拒绝缴纳”没毛病,很正确,但却是一句官话,或者说正确的废话。
       我不敢揣度别人,至少就我自身而言,“拒绝缴纳”的权利的确有,可胆量却没有。你拒绝缴纳了,人家不卖你电该咋办?在很多见钱眼开的地方,指望着胳膊能拧过大腿?总之,财大气粗的财政部,应该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换位思考,你的这个“拒绝缴纳”,普罗大众能否拒绝得了?
       “拒绝缴纳”,会不会遭遇电老虎断电呢?这个还真不敢说,因为目前就有活生生顶风作案的例子在,殷鉴不远。11月2日下午3时许,河南淇县北环、南环、上街和红旗路等,全城城区近1/2区域,共计3000——5000用户停电长达6小时。多位目击者证实:此次大规模停电之前,该县城一位自称王姓电管所长率众曾酒后在一家KTV打砸,并多次扬言给你们停电,“让你们知道知道电老虎的厉害。”一个基层的电老虎就如此之猖獗,老百姓纵然有几个胆,也是惹不起,摸不了的。
       作为一级政府部门,明明知道一些事情做错了该咋办?第一,是道歉,至少给百姓一个心理安慰;第二,是改正,把那些多收费乱收费的项目取消;第三是查办,查查那些钱都花到哪去了,是进了政府的国库,还是揣到了个人或小团体的腰包?
       不管怎么说,财政部表态了,认识比不认识好,表态比不表态好,改正比不改正好,虽然这需要时间。我们倒是期望,通过这件事,让所有的收费更合理,更合法,置于阳光之下,更透明。
(刊于西部商报)

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11/18/content_113877.htm
http://money.163.com/14/1117/02/AB7GK5DO00253B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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