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网唾”不德者也是有效利器

(2014-10-19 14:17:04)

       一年轻男子坐在宝马车里吃早餐,随手将餐巾纸和塑料袋往外扔,51岁的女环卫工刘福香清扫后提醒对方不要乱扔垃圾,没想到该男子出言不逊后动粗,连扇刘福香两耳光。昨日上午,发生在汉口江汉一路上的这一幕,被网友拍下传到网上,引发众怒。(10月19日《楚天都市报》)
       生活中,有些人有些事情真是匪夷所思,明明自个儿不文明不道德不守规矩,偏偏说不得惹不得,嫌别人管闲事。就拿“宝马男”来说吧,不爱护城市的清洁,不尊重他人的劳动,坐在车里吃早餐,还“随手将餐巾纸和塑料袋往外扔”,此举已经有辱文明,可他不但没有半点歉意甚至廉耻,面对环卫工的提醒,反而挥舞老拳,连扇俩耳光。真是岂有此理!
       就这件事情而言,“宝马男”已经违法,且坐实了两处。其一,车窗抛物违规。对车窗抛物,我国差不多各地都出台了处罚规定,深圳规定车窗抛物罚500元,举报查实奖500元。以发生此案的武汉为例,去年也出台了车窗抛物处罚规定,并从3月1日施行,对于查实的车窗抛物行为,一律处以罚款200元。“宝马男”的车辆尽管不在行进中,但是依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对此,城市管理者可以对其减半处罚。
       其二,动粗打人犯法。我国民法、刑法、处罚条例都对打人行为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显然,“宝马男”打人情节符合这个条款。
       如果法律和法规都不能或没有把他怎么样,人们还可以退而求其“唾”,利用舆论口诛笔伐,人肉他、“网唾”他,搞臭他。让人记忆犹新的是,福州一名男子在街头飞踹乞讨的老人,不顾众人劝告,对老人施暴十余分钟。男子的暴行遭致数万网友人肉、网唾。尽管在人肉的过程中曾经发生指向偏离,误伤无辜者,但从最后该肇事青年被行政拘留的结果,都佐证了不作死就不会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宝马男”的行径无疑是令人愤慨的,但是令人欣喜的是,网民是正义的,他们手中的人肉、网唾,将这种伤了他人犯了众怒的不文明不道德者不守规矩者,钉在耻辱柱上,让他顶风臭万里,被千夫所指,万人所唾,在道德高地上没有立锥之地,具有比法律还影响深远的杀伤力。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只要阻止并过滤了误伤,不逾越法律边界,就应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令“三不者”闻风丧胆的利器。或曰,士可杀不可辱。对曰,“宝马男”以及“飞踹男”不是“士”,他们那样做,已经自取其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不亦可乎?

   
http://news.sina.com.cn/s/2014-10-19/070031010908.shtml
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30219/ctdsb1974821.html
http://baike.baidu.com/view/70884.htm?fr=aladdin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