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当地警方的介入,昨天,海南校长与小学女生开房一事又有新版本。不过这个新版本有点诡异,按照警方的说法,是一名女生先打电话叫来了一位小学的校长,让校长送她们去海口,校长拒绝后留了1000元给她们。晚上这名女生又打电话给这个校长,2名女生自己联系当地一家政府单位冯姓员工,随后约去ktv唱歌喝酒,一起开房……法医称未发现性行为。
如此说来,校长倒成了正人君子,被几个小学女生死乞白赖,生生拖下了水,或者压根就是被小学女生诬陷的?!
按说,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警方的调查,毕竟,他们是专业搞刑侦的,被冠以人民的定语。可是,这个情节也忒奇葩了吧,出人意料却十分不合情理,而且穿帮露怯到把观众当傻子的份儿,难道真像一首歌唱的那样:不是我不明白,是这剧情太狗血?!
退一万步说,我们姑且相信一回警方,校长是被引诱的,但法律明明白白,《刑法》规定:强奸罪(原奸淫幼女罪),不以违背幼女意志为必要条件。换句话说,就是不管幼女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只要存在性行为,就构成犯罪!
当地警方,别说你们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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