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外交部是目前唯一明确表示今年不公开“三公”的中央部门。对于不公开的原因,外交部给出的解释是涉及国家秘密。
哇呀呀,这真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等草民顿时被吓得不知所措。如果非要外交部去“三公”,那岂不是发难,“犯上作乱”?
只是这不是俺等草民的要求——总之打死俺也不敢奢望有这样的要求,哪有小民敢让衙门公开的先例与道理——尽管这在一些号称民主(俺们不是总这样说吗)的国家早已不是问题!偏偏让人意外的是,这是国务院对全国人大,也是说对全国人民的承诺。
早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就表示要公开中央本级以及各部门的“三公”经费,并要求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财政预算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后,98个中央部门都要在6月底之前公之于众。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已经“三公”的95家部门,不管是否情愿,是否真实,是否详尽,是否打了折扣,是否心存敷衍,大家想必心知肚明。问题是要的就是兑现,要的就是行动,或者说要的就是态度。
难道外交部不算98个中央部门,要成为特权部门,独立于体系之外?难道外交部要我行我素,置国务院的承诺于不顾,让其背负背信之名?难道一个涉密就成了挡箭牌,抑或是要掩盖什么秘密?
难道外交部想树立一个坏榜样,做一个人人不齿的“钉子户”?
窃以为,涉密不是拒绝公开的理由,至少不是最好的理由。要想公开其实并不难,可以不在细节,关键在于态度,对国家领导机构和制度的态度。作为国家第一大部,那种牛逼哄哄,老子天下第一的嘴脸,最好拉给外国对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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