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堵方案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可能包括收取城市拥堵费、限制外地户籍人口购车、“先有车位,才准买车”等强硬措施。
这是网上的一则新闻。
“首堵”治堵,下和民心,上和天意,只是这样的治法让人担忧。
其一,拥堵费该咋收?对于那些偶尔进城的和天天在城里跑的车,对于那些错峰出行与高峰出行的车,以及对于那些一年跑不了几千公里和一天就跑数百公里的车,拥堵费该咋收,收取标准又是什么?如果非收不可,又怎么做到公平和公正?
其二,限制外地人购车,限制得了吗?我觉得政策的制定者似乎很幼稚,很像是痴人说梦。若果你不能限制外地车进京,那么你限制外地人购车就是作茧自缚,牺牲了自己GDP不说,还便宜了周边的“外地”,更让人觉得你北京很牛掰,搞歧视,把外地人不当人。
其三,“先有车位,才准买车”就更不靠谱。这样当然会限制一些本分人,可是却会助长不本分的人。第一,这想买车的人,水路不通走旱路,旱路不通走天路,你怎么也难不住他,助长了变通也会助长腐败;第二,还会催生卖车位的地下产业链:什么是买方市场,就会有什么产业在“夹缝中求生”,没了阳光道,还有月光道、星光道,最不济也有黑道。你能奈我何!
一言以蔽之,“首堵”治堵不能剑走偏锋,治聋致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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