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书没有常性,所以很需要书签这个东西,布纹纸,裁成几条,往书里一塞,敷衍了事,也敷衍了自己。喜欢在所谓的书签上写上些字句或者涂鸦几笔,怡情加放松,或者记录一下读书的心情和感悟,等再次翻开书的时候,也会有一点点回忆。
事实上,我的书签如同匕首,一旦插入书本,这书本大多也就毙命了,除非它修了八辈子的造化,不然我是不会再翻看了。值得一看再看的书毕竟不多。有一本书挺特别的,那就是我看了好几年依然没看完的《易经的智慧》,这本书比新华字典薄不了几页,而且是16开本,他整天就摆在我的床头,遍体鳞伤,书页里插着五颜六色的书签。
“适可而止的快乐”,这是我书签上的话,我都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写的了。我今天突然把他拿出来,是因为我忽然发现这话有歧义。我依稀记得当时我写这话的本意,快乐要适可而止。记忆突然清晰了,是某种快乐,不宜持久,一旦持久,快乐就成了腻味了。至于是啥~~~刻意的忘记了。
今天我再看这话,这话完全可以解读为:“适可而止”是快乐的。难道当初我的潜意识里有这话的痕迹么?我不就是一直在坚持着做某件事情,而把“适可而止”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么?
所谓的看不开,不就是因为意识里已经看开才会造成分裂的痛苦么?人总是多面性的吧~~~见鬼了,今天找出来很多日记,发现了很多有歧义的字眼,这是意识里的某个法官在对我的选择宣判吧~~
难怪有时候人会不受自己控制……
适可而止的快乐,快乐的适可而止,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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