蹿论坛的时候,看到阿里上有篇文章,原贴里有这么一句话:记住对方的名字是做业务的基本功。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业务的基本素质就是对人应有着广泛普遍的尊重,而我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我习惯于在接触人的一刹那就把眼光聚焦在对方的缺点缺陷上,除了外表的美丽,我几乎对对方的优点很少有兴趣去了解……一开始,我就给认知感确立了一个发展的方向,我的关注点是人的黑暗面;想来,做业务应该需要聚焦的是客户所需,在业务往来时,则聚焦在客户所好,在客户谈业务的时候,也许就是聚焦在客户所能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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