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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人眼里,盗版之于正版就如同邪恶之于正义;而在另一部分人眼里二者却是“有益的补充”。在后面一部人看来,正版就是阳春白雪,盗版如同下里巴人,因此,大家使用盗版与正版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种观点的持有者广泛的存在于国内。
但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破坏正版厂商利益,并且会引发市场“劣币逐良币”,其危害不言自明。因此,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积极的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近几年来中国破获的盗版案件逐年增多就说明了打击盗版力度的不断加强。但对此结果美国方面并不满意,他们把对中贸易逆差问题部分归咎于对盗版的纵容,一再对中国施加压力,而上个月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访华像是对中国发出了打击盗版的最后警告。
现在看来这种警告仿佛正在发生效用。
4月10日,信产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在通知中,四部委规定出厂PC必须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这意味着,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裸机将无法上市销售。
打击盗版,维护正版权益本是大势所趋。但国家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PC企业必须安装正版的操作系统,也遭到了异议。比如,有些消费者就认为,四部委这样做剥夺了其多样性选择操作系统的权力,如果他本想用安装Linux系统的联想PC而最终却发现到处是安装了微软操作系统的机器,这就有损其选择权,影响其购买。
另外,这种规定显然对微软更为有利,对其它Linux厂商尤其是国内发展尚不成熟的Linux厂商显失公平,甚至被指为专为微软而生。这种说法虽有失偏颇,但由于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绝对霸主地位,也不无道理。事实是,在4月6日,联想、方正、清华同方等国产PC四巨头共向微软采购了超过7亿美元的产品,这也是微软入华以来获得的第一大单。
四部委的规定和四大PC厂商的行为,引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的软件正版化路径到底该怎么走?
一直以来,亚洲都是盗版的重灾区,美国商务部曾认为“中国使用的软件90%为盗版”。虽然这一数据多有不实,但盗版的根源问题值得思考。有观点认为,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论调一被定格,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就一直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不论是微软等跨国公司一再挥舞的知识产权大棒,还是赖斯、古铁雷斯这样的高官屡次来华的督促,都可看作是他们采取的行动。
在知识产权冠冕堂皇的外衣下,跨国公司软件高额的利润往往被人忽视,其实盗版与正版的巨大价差才是催生盗版的温床。一套微软的正版操作系统动辄成百上千元,这已超出了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们的消费水平。在软件复制拷贝的模式改变了经济学“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之后,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攫取的这种超额利润令人难以想像。
因此,回过头来看我们的软件正版化路径,单方的强调打击盗版力度还不是最终解决办法,合适的决策应该是考虑实际情况,探讨适合我们自己的正版化路径。
(敬请关注下期文章:软件正版化要结合反垄断一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