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动。他果然在读了。这本书是寒假期间在成都我给他买的,考虑到他未来的英语学习是重中之重,我在网上给他选了三本英文原著:《林肯传》《富兰克林自传》《爱因斯坦传》。
书送到的当天,正好只有鲁鲁和他外公在家,外公付的钱,说:“就当我送给你的。”后来鲁鲁回北京那天,外公在三本书的扉页上都写了赠语,都是想了半天才郑重落笔,一笔一划都包含着他的美好希冀和祝福。现在这些都成了珍贵的纪念,愿外公在天上能够看到他的好外孙。
我一直就觉得,阅读是学习一种语言的最好方式,不仅是学语言,阅读是人类思维活动最重要的形式,一个人思想的构架是由阅读完成的,人从阅读中获得的好处难以估量。
因而我一直期望着鲁鲁能开始英文阅读,而且要读大部头(至少要完整阅读小部头)。现在快餐性的阅读很普遍,但读大部头的能力却日渐稀缺,在这个飞速运转的时代,人们缺的不是速度,恰恰是慢的能力,是耐心。我希望儿子能完完整整地读一本书,而不是许多书的开头或简介。
两三年前,我在网上下载了《哈利波特》原著,想用情节来吸引他阅读。但那时他确实不具有读英文原著的能力,读起来很费劲,加之学习紧张,读了几页就放在那里了。现在他英语水平提高了,理解力也上去了,更重要的是他有了阅读的动力,真正的阅读也由此开始。
我自己的英语水平极差,作为80级大学生,在我接受教育的时代,整个社会对英语的不重视是可以想象的,以至于我在宝贵的学生时代没有打下好的英语基础,后来也没有努力提高,这是我终身的遗憾。没有其他人可怪,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吞下。而作为鲁鲁,他有这个条件,一旦把语言的障碍突破,一个新的世界就向他敞开,他将获得我们这代人完全无法企及的广阔空间。
多掌握一门语言,就等于多长了一双眼睛,我已是半瞎之人,幸好鲁鲁可以脱离我的轨迹,我一生也未能进入的世界,他在14岁这一年就已经进入了!
这本《林肯传》他从初三下学期开始读,一直读到高一结束才读完。一本书读了一年多,这在一般人眼里可能觉得太慢。但我非常欣慰他能从头读到尾。实际上,要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而且是非母语的书,需要边读边查字典,一段一段、一页一页推进,这不仅要靠兴趣,更要靠毅力,非常不易。鲁鲁读过的书上划满了深浅不一的线,到处有标记和注解,真正可以用“啃”来形容。
但当他啃完一本书后,他就不是原来的他了。后来有一天,当我发现他飞快地看完了《爱因斯坦传》时,问他为什么能做到,他笑着说:“这本太简单了。这三本书,从文字的难易角度看,《林肯传》像一本严肃的书,《爱因斯坦传》像一本通俗杂志,《富兰克林自传》像一本古籍。”他这么一说我就懂了。最初建议他从《林肯传》开始看,是因为觉得《爱因斯坦传》可能有大量物理术语,会比较难懂,没想到我以为简单的《林肯传》反而难度更大。可见,我们这些英语糟糕的家长,要想在英语学习方面指挥孩子,往往是添乱。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最好只在精神上鼓励,这是我得出的教训。
当然,我的瞎指挥也没有造成多大恶果。鲁鲁以他一贯的踏实和专注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也完成了许多我们难以相信的事。
三、尝试写作,把经历当成财富
不参加中考,让鲁鲁从应试学习中解放出来,虽然他每天还是和同学们一样坐在教室,也刷题,也考试,也排名(甚至排到了他上初中以来的最好名次),但他的内心是自由的,他可以选择。
3月的成都已桃花盛开了,北京还万物蛰伏。一天,我照例打开他爸的博客,突然,一个标题跳进眼帘——《儿子开始写小说了》,发表时间是2011年3月6日。
儿子开始写小说了!但他一句也没透露给我!他爸也是偶然发现的,据博客描述:他发现一个黑色的活页夹子,翻开看到一些纸片,密密麻麻写了好几大篇,周边还有修改的文字,看起来有点乱。再一看,文里的地名很古怪,人名也陌生,刚开始还以为是儿子抄的课文。但一读,觉得分明就是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人物就是身边的熟人。他叫了一声:“儿子,这是啥东西?”儿子起身来到他的房间,看到老爸手里的活页夹子,脸一下就红了,急忙抢过去,说:“这个不是啥东西!您别看!”争了半天,儿子终于答应给老爸看,只是说:“老爸,您看了就别评论!”儿子返回去继续玩游戏,老爸就躺在儿子床上打开了活页夹。结果就看到了一篇小说的开头。粗略算了算,大约有一万多字。
我激动得难以形容。没想到,儿子真的写了,他才14岁啊!
节选自《三年能走多远——我这样把平凡孩子送进世界名校》鲁稚/著

鲁稚微信公众号:luzhi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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