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写于13年前的文章,只要把时间一改,放到现在,仍然是一篇非常贴切的时评。13年过去了,状况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更加恶化。至少,13年前我想象不出黄埔江里会漂浮上万头死猪,也想象不到有人会因为多买一罐香港奶粉而坐牢。我们会走到哪里?
早报讯:比利时“毒鸡事件”使欧洲民众对食品安全感到极大忧虑,这促使欧盟近日达成了一项协议,规定从2012年起禁止鸡场使用层架式鸡笼饲养蛋鸡。
据悉,受到致癌物质二恶英感染的鸡正是层架式养鸡场里的鸡。自从出了“毒鸡事件”,欧盟决定改善鸡舍条件,规定从2012年起欧盟内只允许两种养鸡方式:一种是在露天场地或者是在庞大的鸡栏里饲养;另一种是在专门改建的“豪华笼”里饲养,这种豪华笼首先必须为每只鸡提供能够展开翅膀活动的空间。
近些年来,不知人类造了什么孽,由禽畜传染给人类的怪病越来越多,从英国“疯牛病”、香港“禽流感”、马来西亚由猪传染的“日本脑炎”,到此次比利时“污染鸡”事件。对此类事件,各地处理方法不外乎对本地鸡、牛、猪等展开蔚为壮观的大屠杀,但这种徒增人类罪孽的方法只是治标,真正治本的办法还得从人类自身做起,那就是保护环境。
其实,保护环境的提法仍然是人类自我中心意识的体现,保护环境的目的还是为了自身的健康,而缺乏对自然的真正的尊重,唯我独尊的人类,已经习惯了掠夺,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是彻底的实用和利己。
只有当二恶英肆虐了,才想起应该给可怜的鸡留一个可以展开翅膀的活动空间,这是些将要为我们献出生命的动物,它们的存在使人类有了充足的蛋白质,但是它们自己却连展开翅膀这样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不能达到,人类在作孽,怎么会不遭到报应!
恶劣的环境只能生成病态的生命,无论对人对动物都是一样的道理。虐待动物就只能造就畸形的动物,以这样的动物为食,也会造成人类的病态,这就是自然的逻辑。
有人提出“绿色保护”,但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概念,“绿色和平”也是空中楼阁,对自我中心的人类来说力度不够,更有力的应该是“绿色权力”,这种权力应以法律的形式受到保护,任何生物在他的有生之年,都有过一种健康生活的权力,唯其如此,人与自然才能真正和谐,人类自身也才能正常地存在下去。
199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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