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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也应该关心孩子

(2011-07-12 09:08:52)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感悟

    广州七岁女童彤彤跳楼觅食案,令人吃惊的地方在于,孩子居然是香港籍,其生母经济条件很好,在香港工作定居,在广州的繁华地段还有自己的房子,知道消息来看孩子时,是坐着奔驰车出现的。这样一位母亲,媒体形容她很年轻,看上去时尚得体,可见并非落魄无能之人,但她自己的亲生女儿遭此磨难达数年之久,她却竟然完全不知道。

    这里面的关键在于,她说生父一家阻挠她见孩子,以致三年不知音讯,此次事件也是亲戚从媒体上看到后认出孩子,通知了她,才得以和女儿见面。

    我不忍心责备这个母亲,相信孩子本身的惨状以及孩子将来一生为这几年受到的影响,已经足够她难受的了。我只是想说,离婚不是一切关系的结束,离婚是不可能把一切都撇清的,婚姻关系结束了,血缘关系却永远存在,无论什么都无法割断。孩子只要生下来了,就要负责,哪怕离婚以后,哪怕各自都有了新的家庭、新的环境,但孩子还是你的,你还是有责任关注他,保护他。那种离婚后便阻挠对方关心孩子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拿孩子做武器,做盾牌,做赌注,做资本,或者做破烂垃圾,就是没有把孩子当成人。

    父母离了婚,后爸后妈对孩子再好,也是无法取代亲生父母的(这是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都反复论证了的),何况很多时候不可能做得比亲爹亲妈更好,与亲生父母的接触永远是孩子内心的需要,这不仅仅是父母舍不舍得孩子的问题,也是孩子自身成长所必需,为了孩子好,就不能阻断他与亲生父母的联系。更何况,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还需要社会的监护,这个“社会”中最可能起作用的,就是自己的父母,亲生父母。

    我想,彤彤的生母,会为这件事悔恨一辈子。当然,彤彤的生父也会悔恨,但那已经不仅仅是悔恨的问题了,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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