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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个荒唐的事!欠债还钱,何需要理由,难道人家没有陷入困境,该还的钱就可以不还了吗?说明我们骨子里还是更尊重“人情”而非“法治”,我们在讨回自己的钱时,不得不借助同情而非契约。连媒体报道农民工讨薪,也不自觉地要把农民工的艰难处境放在突出位置,不如此便不足以激发读者的正义感和同情心,讨薪的事仿佛也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因此也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债主千方百计地哭穷、装穷,一旦被揭穿,对方甚至会露出鄙薄的神情,让债主在利益受损的同时,还要冒人格受辱的风险。
你欠了我的,就该还,别管我有钱没钱!
在中国,很多事情本来是光明正大的,却被搞得鬼鬼祟祟,本来是理所当然的,却不得不委曲求全,绕很多个弯子也难以搞掂。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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