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1202)——短期对市场无冲击,个股有冲击
(2013-12-02 09: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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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恐慌性下跌后个股大浪淘沙】IPO不是猛虎,是试金石;IPO不是短效,是长治久安;IPO和优先股、现金分红、重组并购、借壳准入组合拳 并行,是呵护减弱市场冲击,不是重击市场;IPO让极度看空的绝望,让理性投资者看到希望;IPO是股市功能,投融资要对接,不是投资者的坟墓;IPO是 改革红利,拥抱吧
【短期无冲击】1月份上50家,剩下近700家需要补充年报后再发行,这是呵护市场的时间差,看不懂组织对市场的关怀有点愚蠢。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一、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文件
(一)【《意见》强调市场化】合规性审查权在监管层,发行和定价由市场决
定。“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二)【抑制“三高发行”】“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
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加
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
(四)【2014年1月重启IPO】《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
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五)【定位】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
二、事前严苛审核
(一)【申请材料不能相互勾稽验证,自相矛盾,中止审核】审核过程中,
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
(二)【发行申请文件证实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立案,3年内不受理】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四)【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一方面可以遏制资金超募,另一方面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合理报价。
(五)【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意味着上市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自主决定发行时间,弱势市场环境也减弱了对市场的冲击。
三、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
(一)【锁定期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延长】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三)【股价“破净”要有稳定股价预案】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剔除不低于申购总量10%的最高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二)【报最高价不能参与网下配售】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有效抑制“三高”发行”.
(三)【特别风险公告】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一)【扩大网下配售比例】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二)【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确保定价权威,同时保证了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积极性,但降低了普通投资者打新中签比例。
(三)【网下配售认购不足终止发行】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
五、注册制核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对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业务模式、外部市场环境、经营业绩、主要风险因素等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强化发行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联动机制】审核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介入调查。
(三)【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
(四)【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预计将改革新股上市首日停牌价格监管。
(五)【业绩变脸“连坐“不受理新的保荐发行申请】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结论:重启IPO对整体市场冲击不大,主要是个股结构性分化,利好权重股,利空中小盘股;利好绩优股,利空绩差股、亏损股、ST股、题材股、高估值泡沫股。
重启IPO在完善市场机制组合拳基础上开启,包括并购重组、借壳上市标准、现金分红、优先股试点等联动,目前对整体市场冲击真的不大,主要是个股的结构性 分化,利空ST股、重组股、亏损股(主要是创业板亏损股)、中小盘高估值泡沫股等。
【停止1年多IPO完善市场机制】任何一个市场1年多没有IPO是不正常的,股市的实质是投融资对接的市场,没有融资何来投资。别人看到的是绝望,失望, 而我看到的是希望和无数的投资机会。中国股市才发展20多年,目前是从婴幼儿向青少年茁壮成长阶段,见证中国股市的发展,理性投资,投资中国股市大有可 为!
【热烈欢迎IPO重启】股市新鲜血液输血了。一不会三高发行;二只选择“三好学生股”优先上,700多家选50家;三是市场重燃炒新打新烽火;四是IPO 不是猛虎,目前市场环境对股市冲击不大,一个一年多没有IPO的股市才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