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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的2006(八-1)

(2007-03-31 17:18:04)
分类: 最新随笔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的2006(八-1)

 

    在五女峰所经历的那种荒凉和黑暗,让你感受到了自然力量的不可抗拒和人的力量的渺小。反过来,有时候你也会感觉到人定胜天,胸中充满豪气,特别是在一个人坐车,坐在窗边,戴着耳机听音乐的时候。下面就让我暂时将东北之行搁置,写一点令人振奋的音乐吧!

    首先说说Hip Hop。早就知道这个名词,但是第一次亲身体会已经是2005年的六七月份了。我陪朋友去太平洋百货后面的一个慢摇吧,那是一个下雨的晚上。还记得2000年7月第一次进迪厅,滚石还在朝阳公园的那个大球里,当时自己十分震撼和兴奋,夜已深了,去时已两点多。慢摇吧的感觉和迪厅很不同,后者的音乐是节奏极快的,有一种让你越跳越快,恨不能舞蹈至死的冲动,慢摇吧的音乐更加舒缓,节奏感也更强,而且在那里玩的人档次也更高,决不象传统迪厅那般鱼龙混杂。

    外面雨声潺潺,屋内一片迷漫。我没有到舞池里去,我静静地听音乐,觉得很好听,一直到2007年初我才找到了这支曲子,The Next Episode。

    2005年10月,百威时的老同事高带我去了次唐会,我一下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尽管我老派的穿着和发型在那里显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周围一群20岁左右的年轻人,小伙子最典型的装束是肥大的长裤,上身是NBA球员Anthony的球衣(确实他的风格要比James更Hip Hop,后者太硬了),有时还歪带着棒球帽。与这些开着跑车的太子和公主不同的是,尽管同样在唐会慢摇,我们偶尔还需要思考一下是点一套芝华士还是点一瓶红酒更合算。

    唐会的风格,其实也包括后来我去过的BabyFace的风格,都是十分奢靡的:深色且光华的墙壁,到处都是玻璃制品,屋顶很高,一条条珠链从天花垂下来,音乐震耳欲聋,周围全是俊男靓女。我很喜欢在那种环境之中闹中取静,一个人安静地思考问题,特别是借着一点点酒精的力量,让自信心逐渐地膨胀。

    跑题了,还是回到音乐吧。推荐几首我很喜欢的Hip Hop吧。

    Where Is The Love——其实这首歌倒不是很典型的Hip Hop,把他放在这里中介绍,主要还是因为The Black Eyed Peas以Hip Hop著称(曾获2005年Grammy最佳嘻哈团体说唱组合)。在唐会放这样的曲子,估计一半以上的人要离开舞池,回到座位上去喝酒了。但是歌的节奏我很喜欢,特别是他的前奏,棒极了(遗憾的是,和该组合另一首歌The Apl Song前奏似乎有雷同),而且那歌词,更棒,充满了悲天悯人的情怀:

    What’s wrong with the world, mama

    People livin’ like they ain’t got no mamas

    I think the whole world addicted to the drama

    Only attracted to things that’ll bring you trauma

    Overseas, yeah, we try to stop terrorism

    But we still got terrorists here livin’

    In the USA, the big CIA

    The Bloods and The Crips and the KKK

    ……

    我把这首歌誉为黑人自己唱的《光辉岁月》。

    Business——我个人认为Enimem(痞子阿姆)最好的作品,极适合在慢摇吧播放,好象阿姆是个白人,嗓音如童自荣般清亮,在Hip Hop里很少见。

    The Magic Key——似乎是女童声,很有意思,最喜欢高潮部分:

    Music's the odyssey

    It's here for you, for me

    Just listen and find the magic key

    Music's the odyssey

    It's here for you, for me

    Just listen like your life be free

    Party Up——歌手DMX长相极象NBA球星马布里,这首歌和另一首Get Low都属于歌词内容比较不健康的,据说NBA亚特兰大老鹰队主场曾因播放Party Up而遭受严厉的批评,但这两首歌很能代表Hip Hop风格,而且节奏不错,一听就知道是黑人唱的。

    AYo!——Jinusean的嗓音也很清亮。

    The Next Episode——嘻哈曲风老前辈Dr. Dre很酷的一首歌,说唱很难把握,每句话的最后一个音总向上挑。整首歌有一个很强的背景节奏,从头到尾,我认为是我听这么多首Hip Hop歌以来,最适合慢摇的。

    Jennifer Lopez和Blue有几首歌也很好,但是不适合跳舞。

    其实听这些歌,就是听个节奏,即便我英文听力很好的话,相当部分的歌词也是听不懂的,我想,那些黑人歌手也就差不多是美国的周杰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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