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锁喉”式“执法”当禁绝

(2009-03-29 17:58:52)
标签:

杂谈

“锁喉”式“执法”当禁绝

祝振强

    近日,两名广东佛山城管执法队员与一街头摆摊的老太起了冲突。城管队员当众折断秤杆,收缴经营工具。老太追上去,欲夺回自己的东西。一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猛然回身,一把钳住老太的脖子,“锁喉”加侧摔,将老太重翻在地。在一片指责声中,城管队员高喊:“你们不要跟我吵,我是在执法。”据悉,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是:收回两名执法队员的执法证,令其向老太公开道歉。(2月24日《广州日报》)

    有关城管队员野蛮执法导致与市民冲突的事件,近来屡有发生:今年一月,海南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强拆一酒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锁喉”事件前一日,湖南张家界城管队员致伤市民,被指“暴力执法”……人们不禁要问:一些城管队员的脾气何以这么大?城管“执法”难道一定要以暴力相伴?

    应该说,城市管理工作确实是一桩难干的苦差事,尤其在当今,社会经济转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城乡矛盾突出、失业人员骤增,这更凸显出城市管理工作之复杂、艰难。多年来,广大城管队员为社会秩序的整饬、城市的正常运行以及减少街头巷尾的违法乱纪行为,着实付出了不少的辛苦。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城市管理工作非但不能减弱,反而需要从各方面加以强化。

    无庸讳言,当下,我们的城管工作在制度、机制,管理理念、模式、工作作风、态度及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均存在着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什么当管,什么不当管,怎么管;以打击、压制、扣押、罚没等为主要管理手段的欠妥等等。这些看似通过“转型”即可解决的小问题,其实并不小——管理理念、模式的错位、管理方式方法的扭曲,都会使管理目的与效果相悖,“锁喉”类暴力事件及其负面效应的显现,即已说明了这一点。

    城管工作直接面对广大市民,面对千家万户,实为一项需要审慎、严肃、认真方能做好的重要工作。服务城市、服务民众、维护民众切身利益,无疑当属城管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保护民众正当权益基础上的依法办事、以理服人、说服教育等等,均应被城管队员所尊崇。遗憾的是,在少部分城管队员心中,这些早已荡然无存。一己私利以及说一不二、极度膨胀、甚或越权违法的“权力”意识,导致一些城管队员专断妄为,生硬野蛮,一味拆房子、砸“摩的”、罚巨款、收工具——所有这些突袭“扫荡”,均被堂皇地假以“执法”之美名。

当知,城管队员面对的,大都是社会弱势群体,这部分人的就业、生存问题,实际上就维系在一辆三轮车、一个小食摊、一间“违章”房子上,打砸、毁坏、罚没等等“执法”之举,在维护了一个城市表面上光鲜“秩序”的同时,也砸掉了不少人赖以为生的饭碗。况且,这部分人为了生存,还会重操旧业。屡打屡现,城管疲于应付,陷入如此怪圈,焉有能“管理”好之日?不少城市的实践,已印证了这一点。再者,倘若这样的城管工作确乎十分奏效,却给城市带来一系列严重的民众就业、生计隐患,试问:这样的“执法”,还有什么“合法”性前提可言?

改进城管工作,笔者认为急需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关心民众,善待民众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以耐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代替所谓的“执法”、“管理”;以体恤、关爱之心,代替敌对、野蛮之手段。城管队员从内心到行动,均需一次脱胎换骨式的改变。其次,变“堵”为“疏”,给小商贩一条正当的生路。对违建及黑车、黑“摩的”、街头小商贩等“地下经济”的治理,宜进行协商、规范、培训、认证,并酌情划出一定区域,使之能“合法”经营,这是目下有关部门、包括城管部门需要迫切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再有,城管工作应设定必要的权限,对扣押、毁坏、罚没行为,应有严格的限制规定。实则,靠毁坏、扣押、罚没小商贩物品的“执法”,根本就不是建设性的解决之道,成效适得其反,有关方面应立即叫停。此外,对于以“执法”之名行暴力之举,甚至发展到拳脚“锁喉”无辜老太的个别城管队员,光收回他们的执法证、令其道个歉,恐怕是远远不够的。任何涉嫌打人违法的行为,都不应因其戴着“执法”的高帽子而被刻意忽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