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文言白话之争,而是白话诗性之争——评胡适与梅光

标签:
曹万生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第十届年会大会发言白话与白话诗性胡适 |
分类: 演讲 |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第十届年会第三次大会发言稿·2010年9月22日下午
不是文言白话之争,而是白话诗性之争——评胡适与梅光迪、任鸿隽白话诗论辩的实质(摘要)
曹万生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http://s6/bmiddle/561dbad8x91999fdab82e&690
1915-1917年胡适与梅光迪、任鸿隽的白话诗论争的实质,是胡适白话诗主张是否有诗性的问题。白话诗有两个内涵:白话与诗。白话与文言之说,既有胡适与梅光迪的误述,也有学术界的误读。胡适的误述是对白话语言的误述,认为白话即诗。梅光迪、任鸿隽的误述是对诗的误述,认为只有文言才有诗性,白话没有诗性。言不尽意构成双方意的曲述,对意不误述的不辩导致史的误写。
论辩的表象,是白话与文言之争,这个表象1917年发展为文学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胡适顺应了历史的发展,为现代汉语文学的成形与发展作出贡献,也为新诗成长设下致命的理论陷阱。
论辩的实质,是白话诗性之争,即第一,白话是否是诗,第二,怎样的白话才是诗。
胡适主张:白话就是诗,诗就是白话,仅在白话语言层面。“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 “作诗颇同说话,自谓为进境,而 诸先生不甚喜之,以为‘不像诗’。适虽不谓然,而未能有以折服其心,奈何!”“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论张打油诗为白话诗。话语背景是“革命”、“质胜于文”。
梅光迪、任鸿隽主张文言诗,内涵是汉语的诗性层面。梅光迪等主张用“诗之文字”作诗,不要用“文之文字”作诗;白话作诗,诗性太少;白话作诗,要有教育选择、审美体现。梅光迪没有看到白话的诗性,只看到文言的诗性;他看到的白话,只是俗的白话,不是诗性的白话。这是梅光迪的误区与问题。(“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则不可,以为太易也。”“白话俗不可当”)。任鸿隽主张有合理性:“白话诚白话矣,韵则有韵矣,然却不可谓之诗。盖诗词之为物,除有韵之外,必须有和谐之音调,审美之辞句,非如宝玉所云‘押韵就好’”强调白话的诗性。错在仍然认为白话没有诗性。任鸿隽是在集体误述与误读中展开论述的,但他的重心在诗性而不是白话与文言的问题。
胡适20年代开始谈起音乐性、节奏一类现代汉语诗性的外层面问题。
100922下午大会发言,101002贴出。
思考题:五四白话文学革命,就白话而言,只革了哪种文体(体裁)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