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師是不能拿來消費的

(2011-04-28 22:59:57)
标签:

余光中

福建

故里行

两岸交流

消费

杂谈

分类: 大公报道

大師是不能拿來消費的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8日 17:24:00     稿件来源:香港大公报福建辦事處

 http://s8/middle/561db1ebxa1fbddda6627&690

    台灣著名詩人、散文家余光中日前再次回到了故鄉泉州。記者發現,余光中此番的故里行,除了出席幾場“應景式”的活動外,有關方面刻意添加的一些行程,已令來自海峽對岸的賓朋頗有微詞。

    23日,在泉州台商投資區舉辦的某文藝演出,就讓人頗感玩味——原來演出並非為歡迎余光中先生而舉行,而是主辦方為提升該演出“層次”,而專門邀請來余老在當中扮演插曲角色。此舉讓海峽兩岸和諧文化交流協進會會長陸炳文感到不滿,特別是,當天正午陽光強烈,現場音響聲巨大,完全不顧余老已80多歲高齡、身體不適。難怪陸炳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發出了“大師是拿來消費的嗎?”這樣的詰問。

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福建、泉州人文建設的提升,以余光中老人這樣的身份和地位,時隔7年之後再次回鄉,無疑具有標桿性的意義。然而,在這樣的環境和場合,以這樣的方式“借用”余老先生的聲望和地位,似有“利用名人效應來作秀”之嫌?

    余老先生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也曾無奈地表示,這些年赴大陸參加各種活動,其實很多時候他是“被安排”的。當經濟一旦變成文化的支配力量,文化就很容易成為受害者。比如一個盤古多個家,諸葛亮三處故里安身,而朱熹則冒出了四個故鄉……越來越多的名人“被安排”,其實,背後往往都有著某些不為人知的利益訴求。

   “消費大師”,是對大師的不尊重,更是對文化的不尊重。余老先生所到之處,皆引得眾人紛紛上前合影留念、索要簽名,這並不為怪。令人瞠目的是,竟有人拿來自己寫好的文字要求余老重抄一遍,權當余老所書。如此“安排”、“消費”年過八旬余光中老,不知大師當時內心作何感想。記者在余老下榻的酒店看到,該酒店作為某歌星演唱會宣傳點,歌星的大幅照片海報充斥大堂。相比之下,余老在酒店里就顯得冷清多了。

    中國正大步走向繁榮富強的新時代,物質生活富裕了,精神生活更應相應提高。借用海峽兩岸和諧文化交流協進會會長陸炳文説的一句話:“希望不要忽視了國人的精神文明建設!”

                                          【大公報記者鄧德相、見習記者蔣煌基泉州二十八日電】

                                                                        責任編輯:陳仁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