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是不能拿來消費的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8日
17:24:00
稿件来源:香港大公报福建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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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著名詩人、散文家余光中日前再次回到了故鄉泉州。記者發現,余光中此番的故里行,除了出席幾場“應景式”的活動外,有關方面刻意添加的一些行程,已令來自海峽對岸的賓朋頗有微詞。
23日,在泉州台商投資區舉辦的某文藝演出,就讓人頗感玩味——原來演出並非為歡迎余光中先生而舉行,而是主辦方為提升該演出“層次”,而專門邀請來余老在當中扮演插曲角色。此舉讓海峽兩岸和諧文化交流協進會會長陸炳文感到不滿,特別是,當天正午陽光強烈,現場音響聲巨大,完全不顧余老已80多歲高齡、身體不適。難怪陸炳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發出了“大師是拿來消費的嗎?”這樣的詰問。
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福建、泉州人文建設的提升,以余光中老人這樣的身份和地位,時隔7年之後再次回鄉,無疑具有標桿性的意義。然而,在這樣的環境和場合,以這樣的方式“借用”余老先生的聲望和地位,似有“利用名人效應來作秀”之嫌?
余老先生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也曾無奈地表示,這些年赴大陸參加各種活動,其實很多時候他是“被安排”的。當經濟一旦變成文化的支配力量,文化就很容易成為受害者。比如一個盤古多個家,諸葛亮三處故里安身,而朱熹則冒出了四個故鄉……越來越多的名人“被安排”,其實,背後往往都有著某些不為人知的利益訴求。
“消費大師”,是對大師的不尊重,更是對文化的不尊重。余老先生所到之處,皆引得眾人紛紛上前合影留念、索要簽名,這並不為怪。令人瞠目的是,竟有人拿來自己寫好的文字要求余老重抄一遍,權當余老所書。如此“安排”、“消費”年過八旬余光中老,不知大師當時內心作何感想。記者在余老下榻的酒店看到,該酒店作為某歌星演唱會宣傳點,歌星的大幅照片海報充斥大堂。相比之下,余老在酒店里就顯得冷清多了。
中國正大步走向繁榮富強的新時代,物質生活富裕了,精神生活更應相應提高。借用海峽兩岸和諧文化交流協進會會長陸炳文説的一句話:“希望不要忽視了國人的精神文明建設!”
【大公報記者鄧德相、見習記者蔣煌基泉州二十八日電】
責任編輯:陳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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