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秦始皇秦国和氏璧传国玉玺传国玺 |
分类: 古玩 |
史书记载的"和氏璧"
在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都有自己的镇国之宝。据《战国策》载:“周有砥厄,宋有结缘,梁有悬愁,楚有和璞。”和璞即和氏璧,璞是没有经过琢磨的玉。这块宝玉相传为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在山中发现,原为一块玉璞(含有宝玉的石块),先后献给厉王、武王,玉工都说是块石头,国王恼怒,卞和分别被砍去左右脚,楚文王继位,卞和抱着玉璞在山中哭泣。文王知道后,叫人剖开玉璞,果然得到一块稀世美玉,因此取名“和氏璧”。
但对于今人来说,和氏璧是一个谜,并且极富传奇色彩。两千多年来的历史文献中,有许多关于它的记载和传说,有许多文人墨客的诗文吟咏。
关于和氏璧的最早记载,见于《韩非子》、《新序》等书,并且情节大致相向。说是在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历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厉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理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武王死,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二天二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璧。
和氏璧面世后,成为楚国的国宝,从不轻易尔人。后来.楚国向赵回求婚,使和氏璧到了赵国。公元前283年,秦国听说赵国有和氏璧,提出以15座城相交换,因赵弱秦强,赵国不敢怠慢,但又不情愿,便派智谋双全的蔺相如奉璧使秦。蔺相如知道其中有诈,偷偷将和氏璧送回了赵国。此事在司马迁《史记》中有详细记载。
但后来,和氏璧还是被秦国拥有,至于何时、如何被秦国拥有,史无记载。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李斯在上《谏逐客书》中提到:“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随、和之宝”,即指“随侯之珠”与“和氏之璧”两件当时著名的宝物。很有可能,赵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畏惧秦国的强大,将和氏璧送给了秦国。
从此以后,关于和氏璧的记载屡见不鲜,并大都相信《韩非子》、《新序》等书的记载。如西晋傅咸《玉赋》说:“当其潜光荆野,抱璞未理,众视之以为石、独见知于卞子。”唐代诗文中关于和氏璧的记载更多.大诗人李白《古风》三十六便有“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弃,徒劳三献君”的诗句。
据《史记》记载,秦王政九年,便制造了御玺,刘邦灭秦得天下后,子婴将御玺献给了刘邦,御玺成为“汉传国空”。到汉末董卓之乱,御玺先后落入孙坚、袁术之手,再传魏、晋。五胡十六国时,一度流于诸强,后被南朝承袭。隋灭陈后,御玺被陈朝的萧太后带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御玺归唐。五代时,灭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在六朝以后的记载中,大都认为被秦始皇所用的御玺是用和氏璧改造而成的。
清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和氏璧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乾隆皇帝在《卞和献玉说》中,认为这只是韩非子的寓言而已。
公元前228年,秦灭赵,和氏璧最终还是落入秦国手中,不幸的是,和氏璧从此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传说中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玉玺。
姑且不论传国玉玺是否是用和氏璧琢制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确实曾令玉工雕琢过一枚皇帝玉玺,称之为“天子玺”。据史书记载,此玺用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螭虎钮,一说龙鱼凤鸟钮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传国玺自问世后,就开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传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风浪骤起,所乘之舟行将覆没。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祀神镇浪,方得平安过湖。8年后,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对始皇侍从说:“请将此玺还给祖龙(秦始皇代称)。”言毕不见踪影。传国玉玺复归于秦。
秦末战乱,刘邦率兵先入咸阳。秦亡国之君子婴将“天子玺”献给刘邦。刘邦建汉登基,佩此传国玉玺,号称“汉传国玺”。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成为皇权象征。西汉末王莽篡权,皇帝刘婴年仅两岁,玉玺由孝元太后掌管。王莽命安阳侯王舜逼太后交出玉玺,遭太后怒斥。太后怒中掷玉玺于地时,玉玺被摔掉一角,后以金补之,从此留下瑕痕。
王莽败后,玉玺几经转手,最终落到汉光武帝刘秀手里,并传于东汉诸帝。东汉末,十常侍作乱,少帝仓皇出逃,来不及带走玉玺,返宫后发现玉玺失踪。旋“十八路诸侯讨董卓”,孙坚部下在洛阳城南甄宫井中打捞出一宫女尸体,从她颈下锦囊中发现“传国玉玺”,孙坚视为吉祥之兆,于是做起了当皇帝的美梦。不料孙坚军中有人将此事告知袁绍,袁绍闻之,立即扣押孙坚之妻,逼孙坚交出玉玺。后来袁绍兄弟败死,“传国玉玺”复归汉献帝。
三国鼎立时,玉玺属魏,三国一统,玉玺归晋。西晋末年,北方陷入朝代更迭频繁、动荡不安的时代。“传国玉玺”被不停地争来夺去。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玉玺归前赵刘聪。东晋咸和四年(公元329年),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玉玺;后赵大将冉闵杀石鉴自立,复夺玉玺。此阶段还出现了几方“私刻”的玉玺,包括东晋朝廷自刻印、西燕慕容永刻玺、姚秦玉玺等。到南朝梁武帝时,降将侯景反叛,劫得传国玉玺。不久侯景败死,玉玺被投入栖霞寺井中,经寺僧将玺捞出收存,后献给陈武帝。
隋唐时,“传国玉玺”仍为统治者至宝。五代朱温篡唐后,玉玺又遭厄运,后唐废帝李从珂被契丹击败,持玉玺登楼自焚,玉玺至此下落不明。
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如宋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的玉印,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考证”,认定是“真秦制传国玺”的玉印。然而,据后世人考证,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皇太极因而改国号“金”为“清”。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被元将带到漠北了。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又流向哪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