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超速车,为啥不处罚?
(2013-03-19 18:15:36)市长超速车,为啥不处罚?
3月17日晚,微博上认证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甘H?00002牌照的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并同时公布了该车的照片。记者18日上午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有请新闻89评论员朱成方
在限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时速194公里是一个什么概念?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新闻89的每一位听众,那就是带着呼呼的风声,在高速公路上不断地超越所有车辆的感觉,那个驾驶员肯定是知道,他是在顶风作案,违法开车!
那么,以超过规定时速61%的车速,在高速公路狂飚,该当何罪呢,很明确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秋
然而让人不明白的是,真到如今,我们还没有得到这辆“高超车”驾驶员的任何处理,反而是为之曝光的地方交警部门出来说话了,大意是这次曝光行为是“个人所为”,与官方没得关系。
在此同时,武威市政府一位官员18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辆“高超车”的确是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的车辆。“肯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超速。平时不可能开这么快。”这位官员还说,他已与乘坐车辆的副市长联系过,“他当时并没感觉到司机开得有这么快”。言下之意,既然是为工作,这么超速是有情可原,再说了,连副市长都觉得司机没开这么快,那就是交警部门测量速度的仪器有问题了,不用说,这就更没什么上缴罚款、吊销驾照的事了。
原来,在法律面前,那位副市长竟可以这么傲慢的,原来,在权力面前,我们的法律竟然可以这么软答答的!这让我想起新西兰前总理克莉丝蒂娜曾在她当政期间,就因为在限速11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开出了120多公里的时速,坐了一天牢。什么叫法不阿贵,这就是。
这事儿让人反思:反腐,是不是该从反对权力腐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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